内黄县七实小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
1、连金义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赵志坤副校长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安排部署学校安全具体工作。
2、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3、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具体组织者,要做到每节课清点学生人数,如有学生无故不到等情况要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政教处,下课前进行安全警示语提醒。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值班领导和教师要坚持24小时在岗,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不定期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予以补救和解决,并做好值班记录,绝不
允许出现断岗、漏岗、脱岗等现象。
5、政教处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教务处要加强实验室器材、药品尤其是剧毒药品的保管、使用。教师在实验室上课,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总务处要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内黄县第七实验小学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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