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
究基地评估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教科函[2012]428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11.14 【实施日期】2012.1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结果的通知
(黑教科函〔2012〕428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中“建设一批高水平人文社科基地”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工作,2012年3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列入第二批14个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并要求如下:
1.第二批14个基地要制订2013-2015三年发展规划。三年发展规划要立足国家和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紧紧围绕我省和国家社会发展的需要,瞄准并跟踪学科发展前沿,以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以重大项目为纽带设计制订基地 1 / 2
发展规划,每个基地力争每年推出有理论创新成果1-2项或有重大应用价值的调研报告
1-2份。基地要充分发挥基地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发展规划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省教育厅把评估后的基地能否取得综合性、集群性、代表性的成果,作为今后衡量基地水平的重要标准。今年年底前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评估优秀基地的三年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的设计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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