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
传手册
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手册
1、为什么要开展大学生医保?
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1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9】48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9】65号)文件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包括学生在内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障问题。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发展,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壹项重大举措;也是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2、大学生医保的性质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119号)
明确指出大学生是居民医保的壹个特殊群体,大学生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范畴,是壹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住院为主兼顾门诊的医疗保险,它不同于商业保险,是国家政策性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3、大学生医保统筹层次是怎样规定的?
我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按照属地原则,统壹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实施。
4、大学生医保参保范围有哪些?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5、大学生医保参保缴费如何办理?
大学生在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要缴纳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所在高校医保
经办部门代为收缴。
大学生参加以班级或院系为单位,由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统壹组织填写《西安市大学生参保登记表》,建立大学生参保档案,且将相关信息录入我市大学生医保信息系统中,同时生成每个参保大学生的医保编号。
大学生医保费由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统壹收费,收缴的医保费按规定转入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用账户,大学生缴费后,高校医保经办部门代为每位大学生办理《大学生医保证》(医保网络联通以后,统壹给每位大学生发放社会保障卡),作为就医报销的凭证。
6、我市2011年度大学生医保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
2011年度我市大学生医疗筹集水平为100元。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普通大学生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80元;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家庭的大学生,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
7、我市大学生医保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是如何规定
的?
我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8、大学生未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怎么办?
我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施行后,如果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的,以后参保时除正常缴费外,仍应全额补缴个人应参保起之日起至参保时所有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包括个人缴纳的20元和财政补助的80元)。同时,待遇享受设置6个月等待期。
9、大学生中断缴费后又如何在办理参保缴费? 大学生参保后又中断缴费在6个月内的,办理续接手续时,个人全额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在6个月之上的,除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外,待遇享受设置6个月等待期。
10、原来已经参加当地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大学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