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317-2009
n——安装在计算管段下游的喷头数量(个)。
4.4 管道内径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d?23.7Q ………………………………………(18)
式中:
,宜按附录A表A.1取值; d——管道内径(mm)
。 Q——管道中的超细干粉输送速率(kg/s)
4.5 管段的计算长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L?Ly??Lj ………………………………………(19)
Lj?F(d)式中:
………………………………………(20)
L——管段计算长度(m);
Ly——管段几何长度(m);
Lj——管道附件的当量长度(m),可按附录A表A.2取值。
4.6 管网宜设计成均衡系统,均衡系统的结构对称度应满足下列公式要求: L?LminS?max?5% ………………………………………(21)
Lmin式中:
S——均衡系统的结构对称度;
; Lmax——对称管段计算长度最大值(m)
。 Lmin——对称管段计算长度最小值(m)
4.7 管网中各管段单位长度上的压力损失可按下列公式估算:
1.48?109??Q2?7?10?12.5g0.7?d3.5??(10pe?1)?q0?????p/L??()???? …………(22) ?q0(10?e?1)d??d2???q?2.44Q???????
?q?(1.14?2lg)?2 ………………………………………(23)
式中:
; ?p/L——管段单位长度上的压力损失(MPa/m); Pe——管段末端压力(MPa)
?d?q——驱动气体摩擦阻力系数;
,取9.81m/s2; g——重力加速度(m/s2)
?——管道内壁绝对粗糙度(mm),按0.39㎜取值;
?q0——常态下驱动气体密度(kg/m),按1.165kg/m取值;
33
?——驱动气体系数,按产品样本取值。
11
DB37/T 1317-2009
4.8 高程校正前管段首端压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pe?(?p/L)i?Lj ………………………………………(24) pb式中:
?——高程校正前管段首端压力(MPa)。 pb4.9 用管段中的平均压力代替公式22中的管段末端压力,再次求取新的高程校正前的管段首端压力,
两次计算结果应满足下列公式要求,否则应继续用新的管段平均压力代替公式22中的管段末端压力,再次演算,直至满足下列公式要求。
?)/2 ………………………………………(25) pp?(pe?pb?(i)?pb?(i?1)/min?pb?(i),pb?(i?1)??1% ………………………………………(26) ??pb式中:
pp——管段中的平均压力(MPa);
?——相对误差;
i——计算次序。
4.10 高程校正后管段首端压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9.81?10?6?h?Ly?sin? ………………………………………(27) pb?pb2.5?f(1??)?q ………………………………………(28)
?h?2.5???f??q?q?(10pp?1)?q0 ………………………………………(29)
式中:
; pb——高程校正后管段首端压力(MPa)
; ?h——超细干粉、驱动气体二相流密度(kg/m3); ?——流体流向与水平面所成的角(°)
?q——管道内驱动气体的密度(kg/m3)。
4.11 喷头孔口面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F?Qiq0 ………………………………………(30)
式中 :
F——喷头孔口面积(mm2);
Qi——单个喷头的超细干粉输送速率(kg/s),按产品样本取值;
q0——在一定压力下,单位孔口面积的超细干粉输送速率〔kg/(s·mm2)〕,按产品样本取值。
4.12 超细干粉贮存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mc?m?ms?mr ………………………………………(31)
12
DB37/T 1317-2009
mr?Vd(10pp?1)?q0/? ………………………………………(32)
式中:
; mc——超细干粉贮存量(kg)
; ms——贮存容器内超细干粉剩余量(kg); mr——管网内超细干粉残余量(kg)。 Vd——整个管网系统的管道容积(m3)
4.13 超细干粉贮存容器容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Vc?式中:
mc ………………………………………(33) KVc——超细干粉贮存容器容积(L),取系列值;
K——超细干粉贮存容器的充装系数(kg/L),宜按0.5kg/L取值。
4.14 驱动气体(氮气)贮存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mgc?Np?V0(10pc?1)?q0 ………………………………………(34) Np?mg?mgs?mgr10V0(pc?p0)?q0 ………………………………………(35)
mg???m ………………………………………(36)
mgs?Vc?(10p0?1)?q0 ………………………………………(37) mgr?Vd?(10pP?1)?q0 ………………………………………(38)
式中:
mgc——驱动气体贮存量(kg); Np——驱动气体贮瓶数量(瓶);
V0——驱动气体贮瓶容积(m3),按产品样本取值;
,按产品样本取值; pc——驱动气体充装压力(MPa)
p0——管网起点压力(MPa);
mg——驱动气体设计用量(kg);
mgs——超细干粉贮存容器内驱动气体剩余量(kg); mgr——管网内驱动气体残余量(kg)。
4.15 清扫管网内残存超细干粉所需清扫气体量,可按10倍管网内驱动气体残余量选取;瓶装清扫气体应单独贮存;清扫工作应在48h 内完成。 5 系统组件
5.1 管网灭火系统组件 5.1.1 贮存装置
13
DB37/T 1317-2009
5.1.1.1 贮存装置宜由超细干粉贮存容器、超细干粉释放装置、安全泄放装置、贮气瓶组、容器阀、集流管、减压阀、信号反馈装置及控制装置等组成。
5.1.1.2 超细干粉贮存容器及贮气瓶组应按GB 16668的规定执行。
5.1.1.3 超细干粉贮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MPa或2.5MPa压力级;其超细干粉灭火剂的充装系数不宜大于0.5kg/L;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20s。
5.1.1.4 超细干粉贮存容器应满足驱动气体系数、超细干粉贮存量、释放装置的超细干粉输送速率和压力的要求。
5.1.1.5 安全泄放装置的动作压力应符合GB 16668的规定;其额定排放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5.1.1.6 驱动气体宜选用氮气。氮气应符合GB/T 3864的规定,驱动压力不得大于超细干粉贮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
5.1.1.7 贮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贮存装置间内。贮存装置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靠近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 b)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c)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并应设应急照明;
d)贮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并宜避免阳光直射,其工作环境温度宜为-20℃~+50℃。 5.1.1.8 在采取防湿、防冻、防火措施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贮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 5.1.2 选择阀和喷头
5.1.2.1 在组合分配系统中,每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应设一个选择阀。选择阀的位置宜靠近超细干粉贮存容器,并便于手动操作,方便检查和维护。
5.1.2.2 选择阀应采用具备手动、自动控制双重功能的快开型阀门,其公称直径与连接管道的公称直径相等。阀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超细干粉贮存容器的设计压力。
5.1.2.3 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超细干粉贮存容器的释放装置动作之前打开。
5.1.2.4 喷头应有型号、规格的永久性标识,设置在粉尘、油雾等场所的喷头应有防护帽。防护帽在灭火剂喷放时应能自动吹开或打开。
5.1.2.5 喷头的单孔直径不得小于6mm。 5.1.3 管道及附件
5.1.3.1 管道及附件应能承受最高环境温度下工作压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其质量应符合GB/T 8163的规定;管道规格宜按附录A表A.1取值。管道及附件应进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并宜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防腐方式;
b)对防腐层有腐蚀的环境,管道及附件可采用不锈钢、铜管或其它耐腐蚀的不燃材料; c)输送启动气体的管道,宜采用铜管,其质量应符合GB/T 1527的规定; d) 管网应留有吹扫口;
e) 管道变径时不得使用补芯接头;
f) 干管转弯处不应紧接支管,管道转弯处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g) 管道分支不应使用四通管件;
h) 管道转弯时宜选用弯管或长半径弯头。
5.1.3.2 管道可采用螺纹连接、沟槽(卡箍)连接、法兰连接或焊接。公称直径等于或小于80mm的管道,宜采用螺纹连接;公称直径大于80mm的管道,宜采用沟槽(卡箍)或法兰连接。
5.1.3.3 管网中阀门之间的封闭管段应设置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应符合GB 16668的规定。 5.1.3.4 在通向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统主管道上,应设置压力信号器。
5.1.3.5 管道应设置固定支、吊架,其间距可按附录A表A-3取值。可能产生爆炸的场所,管网宜吊挂安装并采取防晃措施。 5.2 无管网灭火系统组件
1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