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HSE管理协议书
业主方: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规范》和《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对分包商的要求,在签订合同书时,就HSE管理,经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双方的HSE职责 1 乙方职责
1.1 具备有效的、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和合法的施工合同。
1.2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全体施工人员名单,全员参加甲方安全部门或业主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接受甲方介绍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明确各项安全技术要求,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参与作业。
1.3 乙方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向甲方做出安全承诺,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签订安全承诺书。
1.4 乙方必须按要求与甲方项目部签订《HSE管理协议书》,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50人以下交5000元,50—100人交8000元,100人以上交10000元。
1.5 乙方严禁使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工和55岁以上的高龄工,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残疾和不适应工程建设的疾病。
1.6 特殊岗位人员持证率100%。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架子工和起重工等)必须持有有效的、合格的特殊工种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由甲方安全部门负责审验并留存复印件备案),非特殊工种人员严禁从事特殊工种业。
1.7 必须统一组织,严格内部管理,不得随意换人、加人和顶替,若确需换人、加人,必须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明确原因,并经书面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违者发生事故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1.8 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证网络(体系),按1%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甲方安全部门审查并备案,以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⑴乙方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HSE工作的落实和执行,对现场的HSE工作全面负责。 ⑵乙方应在每个施工队、施工班组设立兼职HSE管理员,具体负责现场的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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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乙方现场安全员要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穿戴好甲方规定要求的特殊安监标志,在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专职安全监督管理,发现违章要及时制止,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乙方领导和甲方有关部门、人员,以便及时整改处理,消除隐患。
1.10 乙方要在施工现场、仓储库房、定居点、食堂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常检查确保有效。
1.11 乙方要严格履行业主(建设方、总承包方)的临设、动火、动土、用火、用电等审批手续。严格遵守业主(建设方、总承包方)的有关入厂、HSE、保安、施工及工作许可等规章制度。
1.12 乙方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在所有时间内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进行监管,如果出现违反甲方及业主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及时予以纠正。如果出现安全方面的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停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3 乙方所使用的安全帽、工作服、劳保鞋、安全带、安全网、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用具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规定且要征得甲方的同意,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与其一致。乙方现场所有工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严禁穿短袖衬衫或背心或光膀子在现场作业,严禁穿拖(凉)鞋等进入施工现场。
1.14 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准时参加甲方的HSE工作例会。在会议上汇报当前的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情况以及下一步的作业安排、安全措施和需要甲方协调解决的事项。 1.15 按甲方要求组织好周一安全活动,认真按“三交一清”的要求开好班前安全会,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
1.16 乙方负责人要教育本单位员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甲方的工作程序,不得损坏生产设施和危害双方的健康与安全。在作业中,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必须立即纠正。
1.17 乙方必须教导所有职工消防和紧急事故(件)的处理步骤,出现突发事故,应执行甲方应急计划,并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1.18 施工期间,乙方应在工作地点周围,设置安全栅栏,挂上红旗,夜间设置警示灯,并在现场适当地点设置明显安全标志,以示警示。
1.19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动用甲方的任何施工材料、工器具、变配电箱和消防器材。同时,乙方要做好产品防护工作,不破坏周围的电缆(线)、管线、设备、仪器仪表等, 1.20 乙方使用的所有施工机具、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特别是施工设备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为确保用电安全并规范用电管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以上专职电工,并按要求配置或到甲方供应部门领取便携式漏电保护箱。 1.21 乙方不得在工作中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交通工具。
1.22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场所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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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支出。
1.24 乙方应及时清理和维持好作业环境卫生,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整齐和道路畅通,做到文明施工。乙方现场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将剩余物料收拾整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若达不到上述要求,而又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甲方有权雇佣人工或机械进行清理,其所需费用由甲方确定,并从合同中扣除。
1.25 对于工地附近人员及公私财产的安全,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若因乙方疏忽而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1.26 不得发生因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影响甲方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
1.27 乙方要认真维护好甲方的安全形象,因乙方违章导致业主的安全罚款,一律由乙方自己承担,在此基础上,甲方还将对乙方追究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予以停工整顿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对于安全管理失控,有章不循、不听劝阻、不服管理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12.4条之规定将乙方未完工程转让给第三方。 1.28 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安全生产的事故不得发生。
1.29 在施工期间,一般性设备事故、操作事故不得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为零,重大交通、火灾、爆炸、中毒、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2 甲方HSE职责
2.1 负责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厂规厂纪及各项安全管理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管理要求。
2.2 有关人员协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落实安全措施,帮助乙方解决在安全生产中碰到的各种问题。
2.3 监督、检查乙方各项HSE工作,纠正违章行为,制止违章作业,对乙方人员的HSE行为进行奖惩。
2.3 必须把乙方的安全管理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纳入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第2条 事故的责任和处理
2.1 乙方在施工生产中,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2 乙方发生事故,应按规定立即通报甲方,由甲方根据具体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和按事故管理规定处理。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3 在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保护财产,减少伤亡和损失。
2.4 因乙方原因(责任)造成的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和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并抄送甲方和业主主管部门备案。必要时,甲方可直接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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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审查调查报告。
2.5 因乙方违章违纪受到行政部门批评处理或发生事故的,则实施以下相应的经济罚款: A、因违章违纪受到行政部门批评处理而对公司的安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00--10000元/次;性质较为恶劣的,罚款10000--30000元/次;
B、发生受行政部门通报重大未遂事故罚款10000元/起; C、发生上报行政部门公司轻伤事故罚款10000元/起; D、发生上报行政部门一般事故(重伤事故)罚款20000元/起; E、发生上报行政部门重大事故罚款50000元/起; F、发生上报行政部门特大事故罚款80000元/起。
并且甲方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相关领导的责任。性质严重的,甲方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交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3条 考核与奖惩
3.1考核时限: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止。
3.2考核办法:在承包期满后,经安监站组织考核,乙方在考核时限内达到各项指标,保证金全部返回乙方(扣除违章罚款部分)。
3.3 对于乙方的安全违章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甲方将根据公司《HSE奖惩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所有的违章行为除了经济处罚之外还要予以曝光,累计违章二次(含二次)以上的个人,予以清退,对于安全管理不到位,违章频发,情节严重者,项目部有权清退该队伍。
3.4 如果由于乙方的违章违纪而导致甲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甲方将根据事故情节和后果,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停工整顿、辞退、直到送交地方劳动监察部门等处罚。
甲乙双方应坚持平等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对事故或案件及违章违纪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第4条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 4 份,甲乙双方各执 2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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