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勘查工作流程管理
一、 矿山地质勘查工作定义
矿山地质勘查是以寻找与评价矿产为主要目的的地质勘查活动,在实际地质工作中,一般将地质勘查分为5个阶段,即区域地质调查、普查、详查、勘探和生产勘探。
本管理流程所指矿山地质勘查工作指委托专业地质勘查单位对水泥用原料的地质勘查工作,涵盖范围主要包括矿山普查、详查与勘探。
二、 矿山地质勘查工作实施步骤
不论是矿山普查还是详查乃至勘探,其勘查工作按推进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勘查设计、勘查合同签订、勘查野外地质工作、勘查报告编制、勘查报告评审与备案。每个步骤内工作主要内容、管理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在程序上环环相扣、缺一不可,最终完成矿山勘查工作,为矿山设计与开采提供地质勘查报告成果依据。
三、 矿山勘查设计工作
矿山勘查设计工作关系到整个勘查工作的质量与成败,主要体现在经济性、合理性两方面,即应合理的投入、最大限度地查明矿山地质情况,满足勘查阶段对报告质量的要求。
1、 设计应遵循国家及行业标准: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 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
范(DZ/T 0213-2002) 2、 勘查设计的编制
一般情况下,水泥原料矿山勘查设计应委托具有固体矿山勘查一级资质的地勘单位承担。承担勘查设计的地质勘查单位应成立设计小组,由地质、测量、水文及工程地质、投资预算等专业人员组成,充分收集矿山前期已有地质资料,含图纸、调查报告、预查报告、评价分析报告、化学分析成果等并与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沟通交流,了解设计目的、确定勘查范围,拟勘查工作提交资源总量等,依据勘查规范,初步确定矿山勘查类型,提交矿山勘查设计。
矿山勘查设计一般分文、图、表三部分组成。设计文件主要反映矿山地质基本情况,矿山勘查类型的确定及勘查实施方案、投入的主要工作量、预测勘查后的资源量、矿山勘查工作实施计划、矿山勘查工作费用等。
3、 勘查设计的评审
勘探设计的评审分内部评审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评审两部分。
内部评审:一般情况下,由矿产资源部组织进行,参加单位及成员有:项目业主单位、矿山设计单位、品质部及工程审计部、集团矿山专业委员会有关成员。评审工作主要内容为设计的合理性、科学性、设计勘查的预测资源量、资源品质能否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等方面。通过研讨,对矿山设计进行优化,最终由地质勘查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设计修改,进行优化,补充与完善,提交设计书报项目业主单位送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评审:大、中型水泥原料矿山的地质勘查设计一般需由当地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储量评审中心等机构成立专家组进行。专家组成员为矿山资源评审专家库人员,专家组按照地质勘查规范及国家现行资源勘查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对设计进行评审,对水泥原料矿山重点审查对资源量的控制程度是否合理与满足规范要求,最终形成专家组意见,内地设计单位根据专业组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最终经专家组长审定后,将设计提交省国土资源厅备查,项目业主单位与地勘单位执行。审查设计的工程量投入及项目费用预算将作为勘查合同签订的主要依据。
四、 勘查合同的签订 1、 地质勘查单位的确定
委托地勘单位进行矿山勘查工作,根据前期工作情况可以以邀请招投标及议标两种方式进行。合同洽谈以工程审计部为主,矿产资源部、业主单位参加。
邀请招投标方式:分设计前及设计后两种情况。所谓设计前,即邀请有资质、信誉好的三家以上地勘单位对矿山进行勘察设计与报价,最终确定设计方案最合理、工期适当、造价最低的单位为矿山勘查单位;所谓设计后,即项目业主单位提交已确定的勘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邀请三家以上勘查单位对勘查工作进行报价,一般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地勘单位。
议标方式:由于勘查工作存在普查、详查、勘探的阶段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