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整治内容,对各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改及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使用及管理、用电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跟踪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四)探索推广电气火灾技防、物防措施
10.普及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积极鼓励各类场所,特别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文物建筑、劳动密集型工厂、仓库、易燃易爆场所、居民小区和当地重要建筑、场所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检测、预警和处臵能力,强化物防措施。
11.推广“智慧式”监管手段。积极探索电气火灾防范措施,学习借鉴潍坊市昌乐县政府“智慧用电”的经验做法,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对用户线缆温度、电流、剩余电流进行实时监测和统计分析,实时反馈问题和预警信息。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均可通过电脑和手机APP,实时了解、查阅系统运行数据和隐患分析报告,掌握用电设备运转情况,对单位用电安全实现精确监管。
12.充分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落实《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社会单位申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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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证前,需向辖区消防部门提交本单位电气设施、电气线路等经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的证明材料;落实《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委托电气防火检测机构每年对电气线路进行1次电气防火检测;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委托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机构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电气防火检测。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依法开展消防技术服务,对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和系统排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督促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电气管理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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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发改、工商部门定期公布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2018年12月前,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要全部排查一遍;2019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把源头治理,对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巩固综合治理成效;2020年,各乡镇办事处要对综合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建立完善电气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四、责任分工
(一)区安委会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治理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办公室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展情况,研究协调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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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门工作机构,结合实际细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确定阶段性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纳入到安全惠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定期进行分析研判、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部署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选取不少2个社会单位作为试点,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结合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农村电网建设,确定不少于1个的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为整治工作样板,典型示范。
(三)各有关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结合行业特点,开展行业系统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区质监局制定电器产品生产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电气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区工商局制定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责任处室、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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