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系统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一、对泡沫灭火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的一般规定
1. 泡沫灭火系统投入运行前,建设单位应经过专门培训、并 通过考试合格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维护、管理和操作;
2. 编制操作堆积并绘制系统流程图; 3. 制定值班人员守则;
4. 建立系统定期检查维修记录表; 5. 建立该系统的技术档案; 二、对泡沫灭火系统的季检内容
1. 对低倍数泡沫产生器, 中、 高倍数泡沫发生器、 泡沫喷头、 阑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进行外观检查应完好无损。 2. 对固定式泡沫炮的回转机构、仰俯机构或电动操作机构进 行检查;性能应达到标准的要求。
3. 消火栓和阀门的开启与关闭应自如,不应锈蚀;
4. 压力表、 管道过滤器、 金属软管、 管道及附件不应有损伤; 5. 电源及电气设备工作状态应良好; 6. 供水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应正常; 三、对泡沫灭火系统的年检内容
1. 年检时,除低、中倍数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喷射防火堤 内泡沫管道以及高税数泡沫发生器进口端控制阀后的管道外, 其 余管道应全部冲洗,清除锈渣。
2. 对低、中倍数泡沫混合液立管,只清除锈渣。
四、对泡沫灭火系统的全面检查内容
运行每隔 2— 3年, 应按下列规定对系统进行彻底的检查和试验。 1. 对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液上及液下喷射、泡沫喷 淋、 固定式泡沫炮和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喷泡沫试验, 并对 系统所有的设备、设施、管道及附件进行全面检查。
2. 对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在防护区内进行喷泡沫试 验,并对系统所有设备、设施、管道及附件进行全面检查。 3. 系统检查和试验完毕,应对消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沫 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管道过滤器等用清水 进行彻底冲洗清除锈渣,并立即放空,然后涂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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