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优于以上功能的优选。
四、电梯轿厢及厅门
1 轿厢:照明通风良好,给人以舒适的感觉,由投标方提供样式(图示说明),轿厢净度高度不低于2.3(高于2.3米优选),轿厢内的所有装饰须经招标人确认后生产。
2 轿厢装饰顶(天花板):舒适亮丽、精致典雅,投标方免费提供三种轿厢装饰方案供采购人选择(附彩图),推荐给招标人,供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选择,此装饰方案报价均含在投标总价中。
3轿壁:高雅、明快、简洁,采用304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高于优选); 4轿内操纵箱:面板采用304发纹不锈钢,按钮采用304发纹不锈钢;美观高档为优选(图示说明)
5轿门:灵活自如,安静快捷,采用304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高于优选)。 6轿厢地板:美观,耐用,防滑仿大理石高分子彩板(图示说明)(石塑地板)。 7、轿厢通风:两侧轴流风扇/轴流风扇。 8、轿厢照明:内嵌式节能照明。
9、电梯安装完成后,电梯制造商应安装保护装饰板,保护电梯轿厢在后期装修使用过程中遭到破坏。
电梯层站外装饰
1厅门:灵活自如,安静快捷,首层厅门采用304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高于优选);余层厅门采用钢板喷涂,厚度不小于1.2MM(高于优选)。(图示说明)
2门套:首层小门套采用304发纹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小门套(高于优选);其余层采用钢板喷涂小门套,厚度不小于1.2MM(高于优选)
3轿厢操作板及厅外指示器:采用发纹不锈钢材质,材料规格304,厚度不小于1.2MM(高于优选)。按钮采用304发纹不锈钢。客梯标准配置型(对讲系统、箭头方向指示、呼层按钮、开关门按钮、紧急报警和警铃按钮、超载警报装置、风扇、照明开关、急停开关等);其中风扇、照明开关、急停开关锁在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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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单位对上述的电梯规格参数、技术要求、功能、电梯轿厢和厅门要求必须响应,不得偏离。
(2)现场土建工程正在施工或已经施工完成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及时对井道、机房进行实地勘察,充分熟悉掌握土建图纸所含内容和了解现场土建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投标报价,确保中标后电梯能够正常安装,除建设单位提供主供电源外(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其余一切均含在投标报价中,不论任何情况都不予调整。
(3)电梯进场后,建设单位提供场地堆放,由中标单位自行看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建设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一切费用。
(4)投标单位中标后,计划在2014年10月接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内进场安装。 (5)安装工期: 电梯为45天内具备安装检测条件。(检测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五、质量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设计、制造、产品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产品的测试等,都应按国内外通行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本技术规格书中使用的标准如下: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10058-97 《电梯技术条件》 GB/T 10059-97 《电梯试验方法》 GB 10060-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2003年6月1日起执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以上标准若有新版,请按新版执行。整机具有25年的使用寿命。 六、安装要求
1、电梯安装必须由制造厂家或直属分公司负责安装完成,安装单位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资质证书和地方政府的许可证,安装队伍应具有同类型电梯安装工程业绩;
2、安装人员须持有技术证书和工作证;
3、电梯的安装标准将执行最新的国家标准,按质量检验标准评定为优良,观感质量须达到1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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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装调试
1)对于土建工程刚开工建设的项目,中标商须提供与工程建设总进度相适应的安装计划,并须由招标人认可。中标商需在本工程实施中派员负责指导施工单位对预埋件(预埋件由中标商提供,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进行施工预埋,有责任及时了解工程进度,合理安排安装时间,确保本项目顺利完成。如果中标商提供的电梯与其提供的电梯井道、机房图纸不符以及由于中标商未能及时对安装电梯有关的预埋件的敷设做正确指导,均由中标商承担责任并负责整改,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由此引起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中标商自行承担。
2)对于结构正在施工或已施工完成的井道、机房,中标商应根据已建设完成的井道、机房进行电梯的生产、安装,所有费用应在投标前确定,一旦中标,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在投标中已包含此安装、预埋等各种费用,不得变更因此增加的各种费用。
3)设备安装须经有关部门取得认可,中标商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认可文件及证书。 5、中标制造商的责任
1)到货后与招标人协同清点货物,发现破损、少件后在不妨碍工期的前提下无条件及时补齐、更换。以双方签字为准。
2)设备的卸货、吊装由中标商联系并承担费用。
3)井道及机房完工后,在双方约定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和机房。 4)电源线接至相应工作位置。 5)安装期间负责电梯的保管工作。
6)负责向当地政府部门办理安装工程手续并承担费用。 7)负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费和招待费,并领取准运证 8)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随机资料及专用件的移交工作。
9)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报电梯验收的工作(验收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10)免费指导招标人物业管理维修人员现场安装及保养培训。
11)交付使用的电梯必须具备五方通话功能,以满足轿厢内、轿顶、底坑、机房、值班室的语音联系,并承担机房至物业值班室的通讯工具。
12)由中标商承担涉及电梯安装所需脚手架的全部费用及施工。 13)电梯调试时,使用的调试电缆由中标商负责。
14)中标商负责安装期间的安全防护(特别是每层门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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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提供牛腿安装材料,并承担安装和费用。 16)施工期间遵守招标人有关制度,做到文明施工。
七、包装及运输要求
1、需包扎和装箱的零部件,应保证其不受损伤和腐蚀,并符合JB2759-1980《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运输的有关要求。货物的包装应为生产厂商出厂时的原包装。
2、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生锈、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
3、货物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在包装箱中必须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一套。
八、交货要求
1、须负责办理运输、保险和储存手续,将设备运抵现场。有关设备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设备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分批提货的,以该设备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2、中标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10天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备妥交货日期通知建设单位,同时中标人应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四份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规格、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设备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建设单位。
3、中标人装运的设备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担。
4、如果由于中标人的责任导致合同设备在运输或安装中丢失、损坏,中标人有责任及时补充供应丢失的设备、修理及更换损坏的设备,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设备到场后,中标人须提供电梯的随机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
6、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
九、电梯调试、验收 1.现场验收
中标人对设备、附件及备件的开箱检验做好记录,应对货物的开箱清单及设备的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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