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交市政工程竣工档案情况登记表
编号( ) 建设单位名称 驻所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档 号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工程负责人 经办人 备案日期 该工程档案尚缺以下资料: 尚缺的上述资料,须于 年 月 日前移交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档案室。 建设单位承诺: 我单位如果不按时移交尚缺档案,愿接受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依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七十三条的规定,对单位及其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交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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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单位职责
在竣工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二、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三、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四、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档案室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对列入我处竣工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后3个月内,向档案室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竣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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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一、归档文件材料应包括:从建设项目立项开始,直到工程竣工,形成的符合归档内容、有价值的建设工程文件材料。
二、向档案室报送的档案材料应为原件。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四、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五、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六、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七、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х210mm)。凡小于A4幅面的,可由A4幅面纸以衬托法衬托,大于A4幅面的应折叠成A4幅面。
八、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九、竣工图的制作要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加盖“竣工图”标志章。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完全按图施工,无变动者,可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 (二)在施工过程中有一般性设计变动,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且不影响图面质量的,可用碳素墨水笔对变更部位进行扛改或叉改。采用修改施工图作为竣工图的方法时,应当注明变更依据及内容,修改、说明和注记应在适当空白处,不得与原施工图内容重叠,不能破坏原施工图的内容。如图纸局部变更图应按国家规范绘制,然后附在原图后。在修改过的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 (三)凡是工程项目改变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臵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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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按国家有关规范重新绘制竣工图,加盖“竣工图”标志章。
十、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章中所列各项签署者应为第一责任人。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х80mm。图例如下:
竣 工 图 施工单位 编 制 人 技术负责监理单位 总 监
十一、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十二、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采用手风琴式折叠法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х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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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人 编制日期 现场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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