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工程开设路口: 1.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开设永久路口的须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开设临时路口的须提交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开设永久路口的须提交经批准的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开设临时路口的须提交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
6.路口设计图(原件2份及相应的电子数据(光盘1份; 7.开设路口范围地下市政管线布置图(复印件1份。 依据:本实施办法。 六、申请表格
《行政审批事项业务申请表》,该表格可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及各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www.szpl.gov.cn上免费下载。
七、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各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 八、审批决定机关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及各管理局。 九、审批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征求市交通运输委意见—→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作出非行政许可审批决定,出具深圳市建设项目市政接口工程审批意见。
经审查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十、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开设永久性、临时性路口的,征求市交通运输委意见7个工作日。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深圳市建设项目市政接口工程审批意见,无期限规定。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取得市政管线接口审批意见后方可到水务、电力、电讯、燃气、交警、城管等部门申请管线接口施工。
取得建设工程路口开设审批意见后方可到交通部门申请开设路口施工。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
03号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设工程施工图修改备案 一、审批内容
对建设工程施工图修改进行备案审查,仅限于建筑物位置、平面、立面、建筑结构等设计图纸的轻微或局部变更,若涉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相关技术指标变更的,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办理。
二、设定依据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1998年5月15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1年3月22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第五十六条。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同一建设项目,施工图修改备案申报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应将修改汇总在预售前和规划验收前集中进行。
具体修改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 四、审批条件
(一不涉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物位置、平面、立面、建筑结构等设计图纸的重大变更;
(二不涉及对已批准的消防、环保、民防要求的改变; (三对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无重大影响;
(四通过具有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对修改施工设计文件的审查;
(五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公共设施部分不得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第三十九条及本实施办法。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原件1份;
(二身份证明材料(见附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一般规定》;
(三《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四《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2套(原件及相应的电子数据1份;
(六具有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对修改施工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原件; (七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公共设施部分不得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设计的,须提供五分之四以上全体受让人的书面同意文书(原件;
(八修改已核准施工图的,还应当提交原施工图核准文件(原件1份。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及本实施办法。 六、申请表格
《行政审批事项业务申请表》,该表格可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及各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www.szpl.gov.cn上免费下载。
七、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各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 八、审批决定机关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各管理局。 九、审批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修改备案证明书》。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十、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修改备案证明书》及施工图修改备案图纸,无期限规定。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修改备案证明书》后方可根据修改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 附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一般规定 一、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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