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实现模式与路径选择
在我国传统教育制度中,过度的“填鸭式”教学,使得教学效果无法强化,僵化的教学模式不仅对学生学习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而且对新兴教师的教学产生严重阻碍,寻求新的教学模式,改变传统教学方法、引进新的教学手段势在必行。教育部颁布的《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中,将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作为新目标,由此也将教育的小修小补上升到了质的变化的高度。新式的信息技术教学,改变了传统教学的固化模式,给予了教育新鲜的血液。同时,随着世界教育的浪潮,与国际接轨的教育模式,也有力地推动着我国教育事业新的变革。 1.深度融合的界定与分析
2012年3月,教育部发布的《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第六章指出:“推动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是我国教育信息化十年中的重要发展任务,其中说明,高等教育信息化是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和提高质量的有效途径,是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创新前沿。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建设,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的深度融合,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创新人才培养、科研组织和社会服务模式,推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高等教育质量全面提高[1]。
随着文件的出台,“教育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一词逐渐出
现在众多理论研究之中,而“什么是深度融合?”、“什么程度属于深度融合?”、“如何融合?”、“融合与整合的区别?”等各项问题众说纷纭,其中,众多观点主要集中在“什么是深度融合”与“如何实现深度融合”两方面。 1.1什么是深度融合
对于“深度”融合概念的界定,各方学者意见略有差异,北京师范大学的何克抗教授认为:“融合不同于整合,寻找新的途径、与方法实现教育信息化的目标,改变教育的系统结构,而不是只用于改进教学手段、方法之类的‘修补’。”[2]张永涛、藏志超等教授与其持有相似观点,认为“融合必须实现技术环境下的教育系统性的改造与流程革新,建构起整合型的信息化教育新形态”[3]。
有些学者认为,信息技术则无需对教学系统结构进行改变。杨宗凯等教授认为“信息技术改变教学活动的各项要素,引发教学方法、教学工具、教学内容等环节的深刻变革,并可推动教育模式和学习环境等领域的全面创新”[4];解文明、欧少敏等教授也持有“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运用信息技术改善‘教与学环境’和‘教与学方式’实现课堂教学结构的根本变革,构建新型课堂教学结构”的观点。 1.2如何实现深度融合
对于“如何实现深度融合”这一问题,学者大致支持“由内而外进行融合”与“借助外因进行融合”两种观点。
“由内而外进行融合”的观点以何克抗教授为主支持[5],其认为“改变传统课堂教学结构,学校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具体内涵就是要实现课堂教学结构的根本变革”。余胜泉教授认为“突破既有体制制约,以信息化服务为核心,推进教学管理模式的组织结构实现优化和变革”[6]。张永涛、藏志超等教授认为,重点在于教学方式方法“改变教育教学方法,通过创新搭建新型学习平台,个人空间,通过学习者主观能动性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7];解文明等教授持有同样的观点,认为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需“创建新型教学方式,建立课堂教学与基于网络的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学习的教学模式”[8];胡晓松教授观点中“以教学手段创新为起点,在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内容及其呈现方式、教与学关系乃至教书育人进行一系列的创新,创设有支持的自主学习的全新教育模式”[9]也体现了这一点。李玉顺教授则认为,深度融合的重点在于教师,“以提升教师能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提高技术辅助下的教与学方式创新、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水平”[10]。
而另一方学者认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主要通过外部条件进行促进,李仁和教授认为,“慕课(MOOC)”是促进融合的重要途径,“借助外来新式教学理念,网络开放课程(MOOC)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并认为“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中涉及信息技术和教育工作两个方面,而教学一线的教师是主要方面,真正需要将人才与设备向一线教学倾
斜”[11];而陈凤燕教授在其论文中,主张“通过翻转课堂对其学习过程、教学流程进行观测、监控、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工作,从而降低教师经验对教学实效影响的权重,进而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12]。王峰与丁书林教授认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中,教育技术装备起到重要作用。丁书林教授提出“应使教育技术装备与理念、课程、教育模式相融合,推动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13];王峰教授也指出,通过“‘六个网(网络核心课程、网络教师团队、网络学习空间、网络考试测评、网络学分银行、网络管理系统)’建设,不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14]。
而笔者看来,深度融合不但要体现在内部模式与教学手段的融合之中,不仅仅作为教学模式的改变与教学手段的更新,而且要通过外部环境促进融合,通过外部软硬件平台的构建提供实现基础。只有内部与外部的同时转变并行发展,才能有效地进行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2.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路径选择
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中,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应当是由内而外的,内部是关键,外部是物质保障。在内部融合中,信息技术与教学的关系已不再是传统的使用信息技术进行辅助性教学,信息技术已作为一项教学要素,与教学紧密联系,而不再是辅助与依附的关系。而在外部条件中,不仅需要信息技术设备的不断更新与配合,而且需要信息化平台的构建为信息技
术教育教学提供可能性。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出现有力地影响着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其独特的“课前通过视频学习,课中内化吸收”的教学模式,不仅解决了教学手段中信息技术应用方面的问题,而且通过课前、课内、课后的三阶段紧密联系,将信息技术贯穿于整个教学活动中。
课前,信息技术作为独特的教师讲解方式对学生进行授课,而教学的主体,不再是教师,而是面对着教学视频的学生。教师制作视频只作为教学中的主导、指引者,灵活多样、非强制性的教学视频将学习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学生掌握着“学什么、怎么学”的主动性,不仅加强了信息技术的依赖,而且提高了学习兴趣,提升了教学质量;课内的内化吸收阶段,信息技术作为教学手段出现在课堂,教师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学生的知识进行巩固提高,视频中的重难点总结使学生再次对知识点的认知理解进行深化,电子版的、通过交互式回答的课堂测试也比普通纸质版、上交后批阅的随堂练习有更高的效率,教师能够当堂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与动向,对于传统的教学来说,这无疑是有效且易行的;课后教学中,信息技术不仅发挥学生对教学视频“再浏览一遍”的复习作用,同时教师通过信息技术进行学生反馈的收取与汇总,并及时与学生进行互动,加强课后再学习。 对于我国的现有教学模式来说,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出现为信息技术的融合方面提供了极佳选择,其不仅通过独特的教学模式对课前、课中、课后三阶段进行重新定义,改变传统教学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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