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 结构合理 素质优良的农村教师队伍
一是调整提高农村学校编制标准。针对我省山区、海岛多,农村中小学区域分布广、学校规模小、生源分散的实际,我们在充分调研、反复测算基础上,将农村、县镇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实行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编制核定方式,并设立规模小的学校教师编制最低保障数。初中学校统一按师生比1:13.5配备教职工;小学在校生200人以上的按师生比1:19.5配备教职工,31 -200人的按班师比1:1.7配备教师,10-30人的至少配备2名教师,1 0人以下的配备1名教师。为确保新编制标准执行当年各地即有编可用,我省还先安排给各地6500个农村教师编制,用于2009-2011年补充急需教师,从而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村教师普遍超编的问题。
作者:福建省教育厅
来源:《师资建设·理论与政策版》 2010年第1期
(一)创新补充机制,着力改善农村教师队伍结构
我省以解决农村学校“超编缺人”问题为重点,着力改善农村教师队伍结构:
二是抓紧补充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为尽快缓解农村小学英语、音体美、科学等学科专任教师严重不足的矛盾,确保3年内全省农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我省积极推动各地加快补充农村紧缺师资:首先,督促各地制定2009~2011年的教师补充计划,明确紧缺师资补充任务,严禁“有编不补”。2009年秋季还首次组织了全省新增农村教师编制统一招聘考试,择优聘用1039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小学担任紧缺学科教师。其次,制定出台经济困难县新补充农村学校教师资助计划,省级财政每年资助20个经济困难县600名新补充农村教师的工资性支出,连续资助三年,该计划实施5年,支持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紧缺师资。同时,我们积极开展教师转岗培训工作,引导富余学科教师转岗从事紧缺学科教学工作,努力改善农村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
三是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针对近几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下不去、留不住的问题,我们会同财政、人事、编制等有关部门,实施了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五年制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教育硕士培养计划等,积极引导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向农村学校输送新鲜血液,缓解农村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矛盾。2009年起,到我省47个经济较困难县(占全省县区的5 5%)的农村中小学任教的高校毕业生,省级财政将为其代偿学费,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4年逐年退还学费;五年专定向农村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在学期间,可适当减免学费并补助生活费。这些措施对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推进教师交流,着力促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
我省以师资均衡配置为抓手,着力推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促进城乡优质教师资源共享。
一是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体制。我省积极探索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下的教师管理模式,提出将县域内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收归县管,逐步做到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统一教师工资待遇、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统一公开招聘和调配教师、统一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统一教师的管理和服务,使教师从“学校人”变为“区域人”,缩小校际师资配置条件差距,淡化城乡教师界限,为师资均衡配置创造条件。在强调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工作同时,我省进一步明确了教育、人事、编制等部门的职责分工,较好解决了中小学教师多头管理的问题。
二是建立县域内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在11个县(市、区)2009年进行试点的基础上,我省近期将与编制、人事部门联合出台《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全面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推动教师(校长)在县域内校际间合理流动,促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优化配置。我省的教师校际交流以片区内交流为主,原则上同一所学校工作满一定年限(一般6-9年)的教师和任职满两届(每届3-5年)的校长都要进行交流,每年交流应交流人数10%以上。
三是全面实施城镇教师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我省自2006年以来广泛开展城乡教育对口支援,全省办学水平较高的城镇学校普遍与农村学校建立“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我省充分发挥职称评聘政策的导向作用,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40周岁以下城镇义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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