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3)攀登扶梯处应设有照明灯具。
第八章 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一、 高边坡挖方的安全施工
本项目的取土场及高边坡施工,监理部将加强对该各分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控,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开工前严格审查各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及个开挖施工的专项施工方案。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及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是否落实到位。 3、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防护用品是否发放到人。 4、现场监理控制要点:
1)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帮挂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地固定在树干或钢钎上,不得在一个安全桩上栓2根及以上安全绳或在一根安全绳上栓2人;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的区域,应设警告标志,下方有道路时,作业时严禁通行,清理路塹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
5)高边坡开挖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并安排专职人员对上边坡进行监视,防止上部塌方和物体坠落;
6)取土场的开挖严禁大方量的开挖,必须分级、分台阶层层下挖。
7)严禁掏挖“神仙土”。
九、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
一、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迅速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2、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安全员、现场监理人员应立即分别向施工单位和监理部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机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并项目办报告;
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二次伤害事故。在事故现场抢险和调查期间,施工单位应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要求施工单位迅速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监理部派员参加;
2、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按法定程序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监理部履行积极配合职责;
3、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监理部按“四不放过”原则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本着对人身财产高度负责和以人为本的态度,认真落实,加强自查、自纠,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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