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编写与推广应用,促进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公司科技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及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中国中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技术与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按照公司施工专业范围,公司工法分为矿山工程(含隧道等地下开拓工程和矿山设备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含路桥和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含工业设备安装、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二章 工法的特点、内容及书写格式
第四条 工法要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 工法编写内容应齐全完整,层次分明,文字简练,词句规范,数据准确、可靠,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前言:概括工法的形成原因和形成过程。其形成过程要求说明研究开发单位、关键技术审定结果、工法应用及有关获奖情况;
(二) 工法特点:说明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技术经济效能等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三) 适用范围:适宜采用该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某些工法还应规定最佳的技术经济条件;
(四) 工艺原理:阐述工法工艺核心部分(关键技术)应用的基本原理,并着重说明关键技术的理论基础;
(五) 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1.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是工法的重要内容。应当按照工艺发生的顺序或者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编制工艺流程,并在操作要点中分别加以描述;对于使用文字不容易表达清楚的内容,要附必要的图表;
2.工艺流程要重点讲清基本工艺过程,并讲清工序间的衔接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关键所在,工艺流程最好采用流程图来描述;对于构件、材料或机具使用上的差异而引起的流程变化,应当有所交代;
(六) 材料与设备:说明工法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主要技术指标;主要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能耗及数量;对新型材料还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
(七)质量控制:说明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名称和检验方法,并指出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要列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要求,以及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八)安全措施:说明工法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的法规,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预警事项;
(九)环保措施:指出工法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的国家和地方(行业)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中所要求的环保指标,以及必要的环保监测、环保措施和在文明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十)效益分析:从工程实际效果(消耗的物料、工时、造价等)以及文明施工中,综合分析应用工法所产生的经济、环保、节能和社会效益(可与国内外类似施工方法的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分析对比);对工法内容是否符合满足国家关于建筑节能工程的有关要求,是否有利于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配套技术研发、集成和规模化应用方面也应有所说明;
(十一) 应用实例:说明应用工法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结构形式、开竣工日期、实物工作量、应用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并能证明该工法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第六条 工法文本要求
(一)工法内容要完整,名称应当与内容贴切,能直观反映工法特色和工艺对象,必要时冠以限制词;
(二)工法题目层次要求: 1.工法名称; 2.完成单位名称; 3.主要完成人。
(三)工法文本格式采用国家工程建设工法的标准格式进行编排。
1.工法的叙述层次按照章、节、条、款、项五个层次依次排列。
“章”是工法的主要单元,“章”的编号后是“章”的题目,“章”的题目是工法所含11部分的题目;“条”是工法的基本单元。编号示例说明如下:
章 节 条 款 项
2.工法中的表格、插图应有名称,图、表的使用要与文字描述相互呼应,图、表的编号以条文的编号为基础,如一个条文中有多个图或表时,可以在条号后加图、表的顺序号,例如图(一)(一)1-1,图(一)(一)1-2…;插图要符合制图标准;
3.工法中的公式编号与图、表的编号方法一致,以条为基础,
公式要居中。格式举例如下:A=Q/B×100% (8.(一)1-1) 式中 A—安全事故频率;
B—报告期平均职工人数; Q—报告期发生安全事故人数;
(四) 工法文稿中的单位要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统一用符号表示,如m 、m2、m 3、kg、d、h等;专业术语要采用行业通用术语,如使
用专用术语应加注解;
(五) 文稿统一使用A4纸打印,稿面整洁,图字清晰,无错字、漏字,幅面大的采取缩印或折叠。
第三章 工法的级别和申报
第七条 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级三个等级: (一)企业级工法:各单位根据承建工程的特点,进行开发、编写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经公司科技委员会组织审定和发布;
(二)省(部)级工法:经查新、鉴定,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或行业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由公司推荐、申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审定和公布;
(三)国家级工法:经查新、鉴定,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由公司自愿申报,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建设协会向国家工法评审部门推荐,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定和公布。 第八条 工法申报、评审、批准的程序:
(一)工法编写完成后,由完成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公司工法评审安排,及时向公司科技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二) 企业级工法由公司科技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发布;
(三) 经组织鉴定,工法关键技术达到省(部)级工法或国家级工法水平的,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推荐、申报。
第九条 企业级工法的申报条件:
(一) 工法所提出的工艺,其关键技术达到公司先进水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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