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
安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我校安全工作在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落实职责的同时,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且把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让全校师生懂得安全常识,增强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完善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校舍、危房垮塌、校园失火、公共卫生、食物中毒和学生群殴群伤事故的发生,出现安全事故及时有条不紊的处理。
4、报告及时,保障得力。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度,各成员按分工包村校、包教学楼安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到人,督查到位(具体分工以学校《加强安全工作实施意见》为准)。
2、与教委、乡政府、乡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经常联系,建
全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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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息网络。
三、处置措施 (一)校舍安全
1、停止使用D类危房,D类危房未拆除的必须在房屋四周房屋高度一半的范围内设置警界线、警示标志,不准行人靠近,对需维修的校舍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加固维修。
2、发现非结构隐患,如门窗变形、楼梯栏杆局部焊接脱落等,必须在10日内整改完毕。属结构隐患,如基础沉降、墙体开裂、腐蚀变形等必须书面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及时鉴定。发现校园内的结合部的危岩、危坎等隐患,须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县国土房管局进行鉴定,并按有关要求及时排除隐患。
国土房管局联系电话: 教委计财科联系电话:
3、在建工程必须在工地四周设置隔离墙,工程下面有通道的必须设置防护棚,该棚要能满足结构承载力的要求,棚上杂物要清理干净。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必须立即切断险源,组织疏散和抢救,并在半小时内电告教委和相关部门。
教委联系电话:白天: 晚上:
急救电话:座机拨打:120-1、2(县医院),3、4(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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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拨打120(中医院)。
(二)消防安全
1、每月检查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是否正常,发现问题须及时整改。
2、在师生集中活动的时候,须在楼梯、走道、通道、出入口处组织学生有序地疏散,对安全出口、通道不符合要求的即时整改。
3、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学生向安全的地方疏散,全体教职工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拨打火警电话119,手机拨打(县消防中队),并在半小时内报告县教委。联系电话与上相同。
(三)压力容器设备安全
1、食堂锅炉按规定安装后,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和用途,凡需改变,须与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联系电话:。
2、食堂司炉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并持证上岗。 3、凡出现烧干锅炉、爆管、鼓包等异常现象,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经技术人员处理后,才能使用。
4、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在半小时内报告教委,联系电话与上相同。
(四)公共卫生安全
1、经常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保持室内通风,校内配备医务室并配备兼职卫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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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卫生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开店、无证上岗。 3、严格食品采购制度、物品管理制度,严禁“三无产品”和腐烂变质食品出售,预防食品中毒。
4、加强卫生防疫,特别是流行性疾病,如非典、肝炎、流感等,若发现病例,及时送医院诊断治疗,并及时向学校、乡、镇政府、卫生院、县教委、县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学校联系电话:,教委基教科联系电话:,县疾控中心电话:。
5、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抢救中毒人员,并向当地政府、卫生院、教委、县卫生监督所、公安局报告,县教委教育电话与上相同,县卫生监督所电话:,公安局电话:。
(五)内保工作安全
1、学校配备专职保卫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并组织好护校队、巡逻队、义务消防队,坚持门卫24小时值班,搞好守楼护院,加强流动人口的暂、寄住人口的管理。
2、增添必备的防火、防盗、防劫设施,特别加强教室、实验室、食堂、财会室、微机室、档案室、图书室、保管室等重点部位的消防、防火工作。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调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4、加强禁赌、禁毒宣传,防止吸毒、贩毒。
5、发现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报警,报警电话:座机拨打110,手机拨打。出现交通事故应立即拨打辖区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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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座机拨打:122(事故电话),县交警直属中队:,县交警一中队(城区):,县交警二中队:。
(六)保障措施
学校在配备兼职安全保卫人员的同时,必须安排一定的经费,改善学校的基础设施,增添必备的设备。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到处理现场,全体教职工立即参加抢救,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四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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