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3 材料
3.1 一般规定
3.1.1 金属与石材幕墙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3.2 石材
3.2.1 幕墙石材宜选用火成岩,石材吸水率应小于0.8%;
3.2.2 花岗石板材的弯曲强度应经法定机构检测确定,其弯曲强度不应小于
8.0Mpa;
3.2.4 为满足等强度计算的要求,火烧石板的厚度比抛光石板厚3mm。
3.3 金属材料
3.3.1 幕墙用的不锈钢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
3.3.4.钢结构幕墙高度超过40m时,钢构件宜采用高耐候结构钢,并在其表面涂刷
防腐涂料。
3.3.5 钢结构采用冷弯薄壁型钢时,壁厚不得小于3.5mm。
3.3.10 幕墙用单层铝板厚度不应小于2.5mm。
3.3.11 铝塑复合板上下两层铝合金板厚度均应为0.5mm,铝合金板与夹心层剥离
强度标准值应大于7N/mm2。
3.3.12 厚度为10mm的蜂窝铝板应由1mm厚的正面铝合金板、0.5~0.8mm厚的背
面铝合金板及铝蜂窝黏结而成;厚度在10mm以上的蜂窝铝板,正、背面铝合金板厚度均应为1mm。
3.4 建筑密封材料
3.4.1幕墙采用的橡胶制品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密封胶条应为挤出成型,橡胶块应为压模成型。
3.4.3 幕墙应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
3.5 硅酮结构密封胶
3.5.1 幕墙应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结构密封胶分单组份和双组份。
3.5.2 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单组分或双组分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并应有
保质年限的质量证书,用于石材幕墙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还应有证明无污染的试验报告。
3.5.3 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配套使用。
3.5.4 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4 性能与构造
4.1.3 石材幕墙中的单块石材板面面积不宜大于1.5m2。
4.2 幕墙性能
4.2.1幕墙的性能应包括下列项目:
1.风压变形性能;2.雨水渗漏性能;3.空气渗透性能;4.平面内变形性能;
5.保温性能; 6.隔声性能; 7.耐撞击性能;
4.2.3幕墙构架的立柱与横梁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钢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
L/300(L为立柱或横梁两支点间的跨度),绝对挠度不应大于15mm。铝合金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L/180,绝对挠度不应大于20mm。
4.2.4 幕墙在风荷载标准值除以阵风系数后的风荷载值作用下应不发生雨水渗漏,
其雨水渗漏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2.6幕墙的平面内变形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平面内变形性能以建筑物的层间相对位移值表示。在设计允许的相对位移范围内,幕墙不应损坏;
2、平面内变形性能应按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值的3倍进行设计。
4.3幕墙构造
4.3.1幕墙的防雨水渗漏性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构架的立柱与横梁的截面形式宜按等压原理设计;
2、单元幕墙或明框幕墙应有泄水孔。
4.3.2 幕墙中不同的金属材料接触处,除不锈钢外均应设置耐热的环氧树脂玻璃纤维布或尼龙12垫片。
4.3.3 幕墙的钢框架结构应设温度变形缝。
4.3.4幕墙的保温材料可与金属板、石板结合在一起,但应与主体结构外表面有50mm以上的空气层。
4.3.6上下通槽式或上下短槽式的石材幕墙,均宜有安全措施,并应考虑维修方便。
4.3.7 小单元幕墙的每一块金属板构件、石板构件都应是独立的,且应安装和拆卸
方便,同时不影响上下左右的构件。
4.3.8 单元幕墙的连接处、吊挂处,其铝合金型材的厚度均应通过计算确定,并不
得小于5mm。
4.4 幕墙防火与防雷设计
4.4.1 金属与石材幕墙的防火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和《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层应采取隔离措施,并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决定防火层的厚
度和宽度,且在楼板处形成防火带。
2、幕墙的防火层必须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耐热钢板,不
得采用铝板。
3、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防火密封胶应有法定检测机构的防火检验报告。
4.4.2 金属与石材幕墙的防雷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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