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之四
小编的话:今日推送的是《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之四:交易场所应当如何定位,如何管控,才能使其不越位、不揽权?
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由政府推动建立,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由制度规则、电子化信息系统、运行机制,以及必要场所构成的综合服务系统,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撑的服务平台,并应满足以下功能:
1、电子化交易服务。通过连接各类、各专业电子化交易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2、信息资源集中共享服务功能。按照统一标准建设或者连接现有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交易项目公告公示、专家资源、成交和履约结果、交易统计分析等信息共享。
3、行政监督支撑服务功能。通过连接各行政监督部门的电子化监督系统,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提供所需的电子监督通道,实现对交易全流程重点环节的实时监督和自动预警。
4、专家资源服务功能。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评标活动提供专家服务。
5、必要场所设施服务功能。为交易活动必需的验证、评标等提供必要场所设施。
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和服务指导性标准,优化交易服务流程,规范操作行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和交易特点,制定发布分类统一的交易流程和服务规范,统一注册登
记、信息发布、专家抽取、专家评审、竞价交易、评标公示、结果公告等,推进专业交易流程标准化、透明化。
方案规定:“要注重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统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基本目录,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交易规则和流程,统一集中共享的信息系统标准化体系,统一专家分类标准和专家资源共享机制,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平台管理体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相分离。”
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和服务指导性标准。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竞争性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和交易特点,制定发布全国分类统一的交易流程和标准规范,统一注册登记、信息发布、专家抽取、专家评审、竞价交易、评标公示、结果公告等,推进专业交易流程标准化。
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清理,重点纠正擅自设置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行政审批,违法增加审批环节、干预当事人自主权、增加企业负担,以及与国家规定相互冲突矛盾的内容,维护规则统一。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律不得行使或代行行政审批、备案,不得从事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不得审核招标文件;不得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等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对本地区公共资源有形交易场所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凡是政府建设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场所原则上不得向交易方收取费用。实行收费的,必须报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成本统一核定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场所,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形式保障其运行。(建议明确使用财政资金建设运营的交易场所不得收费。对收费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应当每年向社会详细公布收支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按法定权限加强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等部门要按照规定职责分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财政部门要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土地使用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权和矿业权出让活动依法进行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费情况的审计监督和价格监督检查。行政监察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对行政监督或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执法。
创新和转变监督方式,加快建设电子化行政监督系统,通过与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系统连接,实现对交易活动的依法实时监督和自动预警。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分类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各领域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依托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并逐步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行业自律组织要协助监管部门健全交易操作技术和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业自律机制。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纠纷的行业自律和专家协调解决机制建设。各省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考核评价,建立市场主体以及第三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促进平台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开辟网上投诉举报电话或渠道,依法处理有关平台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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