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地方性技术措施
清远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
100条
2015年4月30日发布 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发布机关: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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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发布《清远市
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100条》的公告 (1) 序言 (3) 清远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100条 一、 结构常见缺陷
砌体裂缝 现浇混凝土结构抗震削弱及裂缝 砌体空鼓 二、 使用功能常见缺陷
外墙渗漏 门窗渗漏 屋面渗漏 楼地面渗漏 管道渗漏 地漏排水、除臭 三、 安全功能常见缺陷
安全玻璃 栏杆、栏板、扶手 (5) (5) (7) (11) (12) (14) (15) (20) (21) (21) (2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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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公告
关于发布《清远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
100条》的公告
按照国家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吸收各地防治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一些先进经验,结合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计划,针对近年我市工程质量投诉相当突出的情况,我局组织清远市土木建筑学会编制了《清远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100条》,以下简称“100条”。经我局组织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100条”作为清远市地方性技术措施,从2015年6月1日起在我市的住宅工程中实施。
2015年6月1日起开工的住宅工程,均应按“100条”实施;2015年6月1日起,没有施工完毕的住宅工程,其尚未施工的工序按“100条”实施。
实施“100条”的主要原则为:
一、设计标准或施工措施标准高于“100条”时,按高标准实施;当设计标准或施工措施标准低于“100条”或施工图纸未明确时,按“100条”实施。
二、在工程结算时,若工程预算清单没有包含“100条”的内容,实施了的项目所增加的实体工程量应列入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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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清远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04版)与“100条”有冲突的按“100条”实施。
四、其他建筑工程参照“100条” 实施。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5年4月30日
序 言
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是指住宅工程中经常发生的、较为常见的质量问题。例如:墙面开裂、渗漏;混凝土楼板裂缝;卫生间楼板、屋面渗漏;给、排水管道渗漏;阳台护栏高度不足等。这些质量缺陷,有的影响观感质量,有的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严重的将影响到房屋的使用寿命。仔细分析这些缺陷产生的原因,总离不开影响工程质量的 “人、机、料、法、环”这五大因素,这些缺陷大多数成型在施工实施阶段,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加以预防、控制和治理就变得尤为重要。
清远市2004年出台了《清远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004年版),在早期五年得到认真贯彻,曾对我市建筑工程“沉、裂、漏”质量通病有效治理,对钢结构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故等得到有效遏制,还对房屋抗震措施在施工阶段的落实有效提高。但近五年有所松懈,工程质量投诉相当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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