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代理财政支付退款:
交易说明:柜台收到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由主办行支付后,因收款单位的名称或账号填写错误等原因发生资金退回的处理。 屏幕界面:
输入说明 序号 1 2 3 4 栏位名称 输入 Y 财政支付选项 Y 财政编号 原支付凭证编号 Y 零余额账号 输出 Y 栏位说明 1-直接支付 2-授权支付 输入待退款的财政编号 原支付凭证编号 按原支付凭证编号反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号输入或财政零余额账户,必须是本机构开户的零余额账户 对公账户输入账号后自动回显 指退款金额,根据原凭证号返显原支付金额,可以修改.但退款金额须<=原支付金额. 5 6 7 零余额户名 发生额 资金性质 Y Y Y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一级预算单位 基层预算单位代码及名称 类款项代码 目代码 支付类型 结算方式 项目代码 退款方式 退款原因 原收款人账号 原收款人户名 原收款人开户行 凭证种类 凭证 摘要 Y Y Y Y Y Y Y Y Y Y Y Y Y Y Y 按原支付凭证编号反显 按原支付凭证编号反显 默认为“零余额账户”,指退款资金将从零余额账户转至待清算账户。 输入退款原因 当支付方式为非现金类型时需输入 按相关凭证录入退款原因 功能描述:
1、 财政支付退款指用款部门或供货单位主动退回的款项包括现金或因收
款人账号户名不符、已销户等原被收款行退款。退款方式默认为“零余额退款方式”,即遇退款时,需先启核心交易将款项退至财政零余额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再启动本交易进行退款。
2、 柜员输入财政编号及支付凭证编号,系统将自动查找并反显原支付信息。柜员核对无误后确认退款,交易成功后退回款项将从零余额账户自动转入相应的3140挂账账户。
3、 交易执行成功系统自动向财政联网系统发送相应的退款信息。 4、 经办网点执行退款后要把相关信息及时通知预算单位。 5、 需待财政退款资金清算后才能增加预算单位支付额度。
6、 打印“特种转账凭证”一式三联,作支付款项从零余额账户转至财政支付待清算户的凭证。借方凭证作为财政零余额账户借方凭证,贷方凭证作3140财政支付待清算户的贷方凭证,另一联作财政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回单。
7、 本交易不可手工发起冲正
8、 本交易需B级以上柜员授权 9、 系统自动产生会计分录:
借: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
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
贷:代理财政集中支付资金待清算户(主办行)
输出说明及凭证处理:
对输入的容进行相应的正确或错误提示,交易成功使用窄行打印纸特种转账凭证。
(五)更改垫款标志:
交易说明:当财政支付的垫款标志输入有误时,可以通过本交易进行更改垫款标志。但更改的标志只送往主机更改“垫付资金计息明细表”中的数据,不涉及账务处理。相应的账务需要通过核心交易进行调整。
屏幕界面:
输入数据: 序号 1 2 3 4 5 栏位名称 财政编号 财政名称 支付凭证编号 发生额 是否垫款 输入 Y Y Y Y 输出 Y 栏位说明 输入特色流水号 返回对应财政名称 输入待更改标志凭证的支付编号 输入原支付金额 重新选择垫款标志 功能描述:
1、本交易是对已支付的凭证更改垫款标志。
2、本交易更改标志后不涉及账务的变化,只更改“垫付资金计息明细表”的统计数据,对应的账务处理需通过核心交易处理。
3、本交易需B级以上柜员授权 4、手工调整分录:
当垫款标志改为“是”时,将该笔资金从“集中支付待清算户”中转至“集中支付垫款户”,
借:集中支付垫款户 贷:集中支付待清算户
当垫款标志改为“否”时,应将该笔资金从“集中支付垫款户”转至“集中支付待清算户”,(是否用红字同方向?)
借: 集中支付垫款户 贷:集中支付待清算户 打印输出:提示是否更改成功
(六)报表下载:
交易说明:本交易是将系统提供的国库集中支付报表类型下载至本网点,下载成功后,网点才能生成打印相关的报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