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非煤矿山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材料(七条规定)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20 3:51:16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湖南省小型露天采石场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简而言之就是“证照齐全、分台阶开采、系好安全带、中深孔爆破、机械破碎、机械铲装、培训合格”这31字。 1、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其依据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证照齐全是矿山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建设的前提条件和准入门槛。证照齐全是指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等“三证一照”。缺少任何一个证,就是证照不齐或无证,都不得从

16

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都属非法生产。同时,每个证照都有一定时效性,超出证照载明批准的期限,都属证照失效,也不得组织生产,否则也属于非法生产。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矿种开采,属于超核定范围的非法生产。 2、必须在批准区域按设计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掏挖或“一面墙”开采。

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9号令)第十三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中深孔爆破,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不具备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的,由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经论证符合要求的,方可采用浅孔爆破开采”以及第十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分层开采的分层高度、最大开采高度和最终边坡角由设计确定,实施浅孔爆破作业时,分层数不得超过6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30米;实施中深孔爆破作业时,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分层数不得超过3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60米。分层开采的凿岩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最小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分层开采的底部装运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且应当满足调车作业所需的最小平台宽度要求”。从我县采石场安全生产现状

17

来看,不按设计要求开采、“一面墙”开采问题很严重,也很危险,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必须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确保安全距离满足要求,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

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9号令)第十三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中深孔爆破,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 4、必须系安全带进行排险作业,严禁站在危石、浮石上作业、悬空作业、在同一坡面上下同时作业;

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9号令)第二十一条“在坡面上进行排险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当系好安全带,不得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作业。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 5、必须采用机械方式进行破碎、严禁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

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9号令)第十七条“对爆破后产生的大块岩石应当采用机械方式进行破碎,不得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

18

6、必须采用机械铲装作业,严禁使用人工装运矿岩;

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9号令)第二十二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机械铲装作业,严禁使用人工装运矿岩”。

7、必须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9号令)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9

非煤矿山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材料(七条规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3o22t6ri0q9s4tl8lgrm6o2vt5lzj600cs1_4.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