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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省/市 (市) 县/区
□是 □否 号 高中预申请 □已申请 □未申请 学生建档立卡 入学前户籍 毕业中学 省/市 (市) 县/区 乡/镇 签字资格审查情况 联系 QQ号 共同借款人就学信息申贷信息 号 居住地址 高校名称 入学年份 是否首次贷款 本次申贷金额 申贷原因 与学生关系 联系 省/市 (市) 县/区 乡/镇 (邮编: )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应如实、详尽填写本表。县级资助中心应对本表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续贷学生、已通过高中预申请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首贷学生均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3.本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可由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4.请申请人妥善保管《借款合同》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提请高校老师在当年10月10日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5.贷款审批、资金划付及贷款偿还等情况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学生在线服务系统:.csls.cdb..cn)
6.学生有关借款信息将全部纳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同时,开发银行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债务的权利。
7.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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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位年份) □是 □否 元 学历 学制 本次申贷学年 本次申贷期限 □研究生 □大学本科 □大学专科 年制 至 学年 年 □因病致困 □因灾致困 □劳动力少,无稳定收入 □其它(填写) 申请人签字确认: 本人保证上述信息属实。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查意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____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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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空白《借款合同》领用单××县级资助中心(加盖公章)领用时间: 年 月 日合同印刷起止号码数量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注:1.本单一式两份。一份 省级资助中心留存;另一份 县级资助中心留存。 2.每个县资助中心按合同号码顺序领用并填写合同起止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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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统一制作动态口令牌申请表序号县级资助中心名称使用人姓名身份证号用户级别办公地址办公电话手机邮箱地址备注注:本表适用于统一制作动态口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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