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药物调配中心
文档序号:XXYY-JPZX-001 文档编号:JPZX -20XX-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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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审核制度
编制科室: 静脉药物调配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医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
静脉药物调配中心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处方审核制度
1、 为加强医疗安全,提高静脉用药质量,促进静脉用药合理使用,保证静脉用药安全,规范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管理,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及《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制订本制度。
2、 负责静脉用药医嘱或处方适宜性审核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临床用药或调剂工作经验、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知丁
3、 负责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的药师要启动用药医嘱(处方)信息系统。按病区接收用药医嘱(处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有规定逐一审核患者静脉输液医嘱(处方),确认其正确性、合理性和完整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形式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内容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病例书写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书写正确、完整、清晰,无遗漏信息;
b) 分析鉴别临床诊断与所选用药品的相符性; c) 确认遴选药品品种、规格、给药途径、用法、用量的正确性与适宜性,防止重复给药;
d) 确认静脉药物配伍的适宜性,分析药物的相容性与稳定性;
e) 确认选用溶媒的适宜性;
f) 确认静脉用药与包装材料的适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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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排除重复给药的错误;
h) 药物皮试结果和药物严重或特殊不良反应等重要信息的确认;
i) 需与医师进一步核实的任何疑点或未确定的内容。 4、 对处方或用药医嘱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请其调整并签名。
5、 因病情需要的超剂量等特殊用药,医师应当再次签名确认。对用药错误或不能保证成品输液质量的处方或医嘱而又不同意修改的应拒绝调配,并报请医务科和药学部门处理,并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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