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包案。群众反映的疑难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事项,要亲自包案,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召集责任科室研究解决的措施。包案领导要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直至“案结事了”,并做好稳控工作,“在奥运会举办特殊时期,要坚决杜绝我局系统赴京集体访、非访,发生一起,严肃追究一起”。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1年7月1日至年底)
各科室对交办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处理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形成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及处理决定,逐级上报。同时,各部门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整改措施,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对信访问题要限期解决。届时,局党委将对各部门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科室要
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与保先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结合起来,与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结合起来,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领导要亲自过问,带头参加,直接协调处理重大疑难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具体领导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各部门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切实解决分管工作方面的信访问题。切实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开展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要严格按照政策法律、法规办事。对因工作不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逐案查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引导,营造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和依法信访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重点,加强督查。局属各科室在活动期间,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要加大解决
信访问题的力度,提高疑难案件结案率和息诉息访率,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经济发展稳定全局的信访突出问题。对上级组织、局领导、局办公室交办的信访案件,要按规定限期办理答复并上报处理结果。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做到“三不放过”,既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使信访问题得到很好地解决。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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