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利率,即期利率是某一给定时点上零息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可以看作是联系一个即期合约的利率。
当期收益率,债券当期收益率等于债券年利息除以债券的市场价格。
股权分置,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这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05年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试。
股权分置也称为股权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国有(家)股,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法人股,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法人持股所形成的也是一种所有权关系,是法人经营自身财产的一种投资行为。
优先股,与普通股相对应,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的股票,相对普通股而言,优先股票股东权利上附加了一些特殊条件,是特殊股票中最重要的一个品种。优先股票具有股息率固定、股息派发优先、剩余资产分配优先、一般无表决权的特点。
普通股,是指在优先股要求权得到满足以后才参与公司利润和资产分配的股票合同,它代表着最终剩余索取权,其股息是不确定的,普通股股东一般有出席股东大会的会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被选举权、优先认购权等,他们通过投票来行使剩余控制权。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A股,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仅限于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以人民币买卖的普通股股票。有以下几个特点:(1)在我国境内发行只许本国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的普通股。(2)在公司发行的流通股中占最大比重的股票,也是流通性较好的股票,但多数公司的A股并不是公司发行最多的股票,因为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除了发行A股外,多数还有非流通的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等等。(3)被认为是一种只注重盈利分配权,不注重管理权的股票,这主要是因为在股票市场上参与A股交易的人士,更多地关注A股买卖的差价,对于其代表的其他权利则并不上心。
B股,原只限于外国投资者以外币买卖,目前则开放至全境内外投资者都可以以外币买卖的股票。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资股。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深、
沪证券交易所),只不过投资者在境外或在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2001年我国开放境内个人居民可以投资B股。除了买卖主体,所用币种以及由此决定的流动性存在差异外,A、B股股东的其他收益是相同的,但两者存在很大的价差。
H股,指注册地在我国内地、上市地在我国香港的外资股。H股也称国企股,指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因香港英文——HongKong首字母,而称得名H股。)H股为实物股票,实行“T+0”交割制度,无涨跌幅限制。中国地区机构投资者可以投资于H股,大陆地区个人目前尚不能直接投资于H股。
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
包销,包销是指承销商以低于发行定价的价格把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买进,再转卖给投资者,这样承销商就承担了销售过程中股票价格下跌的全部风险。
代销,即“尽力销售”,指承销商许诺尽可能多地销售股票,但不保证能够完成预定销售额,任何没有出售的股票可退给发行公司。这样承销商不承担风险。
市价委托,是指委托人自己不确定价格,而委托经纪人按市面上最有利得价格买卖证券。市价委托的优点是成交速度快,能够快速实现投资者的买卖意图。缺点是当行情变化或市场深度不够准时,执行价格可能与发出委托时的市场价格相去甚远。
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经纪人按他规定的价格,或比限定价格更有利的价格买卖证券。具体说,对于限价买进委托,成交价只能低于或等于限定价格;对于限价卖出委托,成交价只能高于或等于限定价格。限定委托克服了市价委托的缺陷,为投资者提供了以较有利的价格买卖证券的机会。但限价委托常常以为市场价格无法满足限定价格的要求而无法执行,使投资者坐失良机。
停止损失委托,是一种限制性的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经纪人在证券价格上升到或超过指定价格时按市价买进证券,或在证券价格下跌到或低于指定价格时按市价卖出证券。
停止损失限价委托:是停止损失委托与限价委托的结合。当时价达到指定价格时,该委托就自动变成限价委托。
做市商,做市商(market maker) 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地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可交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指发行人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这种债券附加转换选择权,在转换前是公司债券形式,转换后相当于增发了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兼有债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双重优势。可转换公司债券与一般的债券一样,在转换前投资者可以定期得到利息收入,但此时不具有股东的权利;当发行
公司的经营业绩取得显著增长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可以再约定期限内,按预定的转换价格转换成公司的股份,以分享公司业绩增长带来的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通过才能发行,而且在发行时,应在发行条款中规定转换期限和转换价格。大部分可转换债券都是没有抵押的低等级债券,并且是由风险较大的小型公司所发行的。这类公司筹措债务资本的能力较低,使用可转换债券的方式将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可转换债券可被发行公司提前赎回。
信用评级,信用评级是指对市场经济中不同信用主体承担债务能力和获得社会信誉的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价,并用一定的形式来表示这宗信用的质量水平的专门方法与制度。债券的信用评级时信用评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由专门的信用评级机构根据债券发行人提供的信息裁量,并通过调查、分析与预测等手段,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拟发行的债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按期偿还债券本息的能力及其风险程度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与顶级的金融服务活动。
标准普尔指数,标准·普尔股票指数是美国标准·普尔公司编制发表的反映美国股票市场行情变化的股票价格指数。该指数从1923年开始编制,最初的采样股票共233种,1957年经过调整,采用了现在的综合价格指数。标准·普尔指数以1941年为基期,基期指数为10,包括了376种工业股票、10种运输业股票、39种公用事业股票和75种金融业股票,共计500种股票,故指数也被称为标准·普尔500指数。计算采用基期加权法。标准·普尔股票指数包含的面比较广,几乎包括了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总价值的80%的股票,而且又考虑了交易量因素进行加权,因此,该指数更具代表性,更能充分地反映美国股市的变动情况,有较强的标准性和敏感性。
道琼斯工业指数,道·琼斯指数是一种被广大公众所熟知的股票价格指数,由道·琼斯公司的创始人查理斯·道在1884年开始编制,并于1897年在《华尔街日报》上公布。道·琼斯指数起初只是12家工业公司股票价格的简单平均数,1928年改为30种公司股票,1929年该公司将股票采样扩充为65种。该指数以1928年10月1日为基期,基期价格为100。
债券等价收益率,债券等价收益率针对的是货币市场中的一种产品——国库券(狭义的政府短期债券)。 国库券的收益率一般以银行贴现收益率(Bank Discount Yield)表示,其计算方法为:
YBD?F?PF×360t×100%
其中:YBD =银行贴现收益率
P=国库券价格
F=国库券面值
t=距到期日的天数。
实际上,用银行贴现收益率计算出来的收益率低估了投资国库券的真实年收益率(Effective Annual Rate of Return)。真实年收益率指的是所有资金按实际投资期所赚的相同收益率再投资的话,原有投资资金在一年内的增长率,它考虑了复利因素。其计算方法为:
YE?(1?F?PP)365/t?1
其中,YE=真实年收益率
由于在实践中期限小于1年的大多数证券的收益率都是按单利计算的,因此《华尔街日报》在国库券行情表的最后一栏中所用的收益率既不是银行贴现收益率,也不是真实年收益率,而是债券等价收益率(Bond Equivalent Yield)。其计算方法为:
YBE?F?PP×365t×100%
其中,YBE=债券等价收益率
债券等价收益率低于真实年收益率,但高于银行贴现收益率。
竞价交易制度,竞价交易制度也称委托驱动(order-driven)制度。在此制度下,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易或将委托通过各自的经纪商送到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进行撮合成交。按证券交易在时间上是否连续,竞价交易制度又分为间断性竞价交易制度和连续竞价交易制度。 间断性竞价交易制度也称集合竞价制度。在该制度下,交易中心(如证券交易所的主机)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交易委托并不进行一一撮合成交,而是集中起来在该时段结束时进行。因此,集合竞价制度只有一个成交价格,所有委托价在成交价之上的买进委托和委托价在成交价之下的卖出委托都按该唯一的成交价格全部成交。成交价的确定原则通常是最大成交量原则,即在所确定的成交价格上满足成交条件的委托股数最多。集合竞价制度是一种多变交易制度,其最大的优点在于信息集中 ,即把所有拥有不同信息的买卖者集中在一起共同决定价格。当市场意见分歧较大或不确定性较大时,这种交易制度的优势就较明显。因此,很多交易所在开盘、收盘和暂停交易后的重新开市都采用集合竞价制度。 连续竞价制度是指证券交易可在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连续进行。在连续竞价过程中,当新进入一笔买进委托时,若委托价大于等于已有的卖出委托价,则按卖出委托价成交;当新进入一笔卖出委托时,若委托价小于等于已有的买进委托价,则按买进委托价成交。若新进入的委托不能成交,则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排队等待。这样循环往复,直至收市。连续竞价制度是一种双边交易制度,其优点是交易价格具有连续性。
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是依据公司法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基金。 特点:基金本身是股份制的投资公司,基金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公司股票而成为股东,享有基金收益的索取权。
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可以无限的向投资者追加发行股份,并且随时准备赎回发行在外的基金股份,因此其股份总数是不固定的,也成为投资基金或共同基金。
封闭型基金,是指基金股份总数固定,且规定封闭期限,在固定期限内投资者不得向基金管理公司提出赎回,而只能在二级市场上挂牌转让,以柜台交易为最多。
契约型基金,依据一定的信托契约组织起来的几几年,其中委托人的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资金,并将其交由受托人保管,本身负责基金的投资运营,投资者是受益人,平受益凭证索取基金收益。我国目前的几几年均为契约型几基金。
成长型基金,(1)、积极成长型。这类基金通常投资于高成长性的股票或证券。(2)、新兴成长型。这类基金通常能够投资于新行业中有成长潜力的小公司或高成长潜力行业的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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