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谈判、订立(或变更、解除)协议的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事务的当事人。?(2)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征求职工意见后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或者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协商代表担任;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协商代表民主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派。?用人单位一方的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者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协商代表担任。
?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方可以委托本单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参加协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一。?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担任。(第8、9、10条)?(解读)?*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分为:A用人单位即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企业法人根据情况授权委托的分支机构。B雇主或雇主代表组织。C小企业以进行平等协商为目的的区域性行业性企业联合会组织。?*职工一方的主体是与用人单位一方主体相对应的全体职工,或全体职工依照法定程序选举推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确立的基本原则:?a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体现公平;?b双方均有委托权,体现公正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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