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组(党委)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6)拟聘用人员公示
由分子公司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和拟聘用岗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7)履行审批程序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上报拟聘用人员的请示文件及相关书面材料(见附件)。集团公司自收到分子公司请示文件20个工作日内批复。
(8)办理录用手续
分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的批复文件,组织或指导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二)毕业生招聘 1.应聘者基本条件
(1)基本素养:专业基础扎实,具有高度责任感,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诚实守信、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
(2)专业要求:以七大产业板块所需主专业为主,满足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需求。
(3)学历要求:在京单位以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为主;京外单位原则上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偏远地区或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2.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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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回国一年内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的归国留学生。
3.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1)确定招聘专业和数量
各分子公司根据所属企业现有岗位设置、劳动定员及企业未来发展需要,每年三季度编制下年度全员劳动计划,明确毕业生需求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
(2)发布招聘启事
根据下年度全员劳动计划中所明确的毕业生需求计划,每年九月末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门户网站和相关院校网站发布下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3)受理应聘申请
各分子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数量适时筛选应聘毕业生申请资料(包括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校园供需见面会上所受理的申请资料),根据专业分类确定应聘毕业生数量。
(4)组织招聘考试
各分子公司根据筛选合格的应聘毕业生数量可分批组织公开招聘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招聘试题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分子公司统一组织命题。在京企业的公开招聘考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
(5)确定拟聘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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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试考核合格者的成绩排序,用人单位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意见,经分子公司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
(6)履行审核确认程序
集团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提交的招聘工作总结、应聘毕业生考试成绩及录用意见等相关书面资料,一周内回复审核确认意见。
(7)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集团公司审核确认意见,各分子公司(或所属用人单位)组织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8)办理入职手续
每年9月1日前,各分子公司组织或指导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拟聘用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其他
(一)公开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监督。各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严肃招聘纪律,保证录用人员的质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分子公司范围内的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由各分子公司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三)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聘(调入)员工工作管理程序》(人劳〔2007〕256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聘(调入)员工工作管理程序(修订)》(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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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制〔2009〕32号)同时废止。
附件:1.聘用人员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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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聘用人员名单 3.招聘启事范本
4.所有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汇总表 5.所有应聘毕业生及拟接收毕业生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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