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断——以A级及B1级要求设计——轻钢龙骨石膏板填岩棉 固定家具--以B2级--要求设计--不露面处均刷防火涂 装饰织物,窗帘--以B1级要求设计--经阻燃处理织物。 其他装饰材料——以B1级要求设计。
木质部分须防火涂料三遍,暗槽灯底部均须白铁皮衬底。 聚胺脂须采用防火聚胺脂。
三、给排水消防设计
一、 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2005版)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 (1999年版)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2001 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6、建设单位及建筑专业等提供的基础技术资料 二、消火栓给水系统: 1、消防用水量:
室内消防用水量 40L/s 3h 2、室内消防:
本层设计未改变建筑性质,室内消火栓分区按原设计;室内消火栓布置保证同层任何地方着火均有两股水柱同时到达,其充实水柱不小于10米。并相应配置相应灭火器。 、
四、电气消防设计
一、消防设计依据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 — 98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 50016-2006 3. 有关专业的设计条件 二、消防电气
1.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等级按二级设置。 2.系统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应急照明控制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原有设备。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本工程采用集中报警控制系统。 2)探测器:一般场所设置感烟探测器。
3)在本楼适当位置设手动报警按钮及消防对讲电话插孔。 4)在楼梯间及疏散楼梯前室走道侧,设置火灾声光报警显示装置。 4.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在消控中心设置火灾应急广播(与音响广播合用)机柜,机组采用定压式输出。火灾应急广播按层分路,每层一路。当发生火灾时,消控中心值班人员可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自动或手动进行火灾广播,及时指挥、疏导人员撤离火灾现场。
首层着火时,启动首层、二层火灾应急广播;
二层以上着火时,启动本层及相邻上、下层火灾应急广播。
五、暖通消防设计
一、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2、 其它专业提供有关的设计文件; 二、设计范围:
本工程位于德清城区,对大楼进行防排烟设计。 三、防排烟设计:
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在每层过道中间设置HTF-I-10#消防排烟风机1台,总排烟量29000CMH,设置800*630多叶排烟口一个,并保证排烟距离不大于20m。
3、着火时,切断所有的非消防的空调通风电源,开启多叶送风口联动排烟风机运行。
4、机械排烟时,开启排烟风机及相应防烟分区的排烟风口,当排烟口的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自动关闭该排烟风口并输出电信号。当通过排烟风机的烟气温度超过280℃时,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自动关闭并连锁关闭排烟风机。 四、防排烟控制:
所有防排烟控制均由消防控制中心完成。 五、其它:
排烟风管采用镀锌钢板制作,保温材料A1级燃,耐火时间180min。风管穿越楼板、防火分区、机房处加装70℃防火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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