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先进单
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教职成[2012]945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10.09 【实施日期】2012.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教职成〔2012〕94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行业学会、企业: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 》(豫政〔2010〕1号)发布以来,我省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各级各类企业,积极贯彻文件精神,围绕我省支柱产业和高成长型产业的人才需要,通过订单培养、集团化办学、共建实训基地、共同开展教学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了我省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在校企合作工作中,职业学校选派大批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企业选派企 1 / 2
业员工到相关职业院校对口接受技能培训等,促进了职业学校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
养;职业学校聘任企业、行业高技能人才和社会能工巧匠来校任教,企业专家参与学校建设、教学和管理及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教学评价等,加强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了职业学校教学工作针对性;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对口实习基地,企业捐资或捐赠教学仪器设备用于职业教育发展等,改善了职业学校的实验实训条件,增强了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豫政〔2012〕4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政〔2012〕48号)中“各级财政要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给予资助和奖励”的精神,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通过各地、各学校推荐,我厅组织专家组评审,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河南机电学校等60所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1)、河南龙翔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机械行业学会等58家企业、行业、协会(学会)(名单见附件2)等单位予以表彰,授予上述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奖金(奖励金额参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学校和企业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加重视校企合作工作,把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作为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加强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共同开展教育教学,共同培养培训学生和员工,共同进行产品研发,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希望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加强对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事迹的学习和宣传,并以这次表彰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投入,努力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附件:1.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中等职业学校)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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