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积极构建“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局,分期分批开展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培训,落实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执业资格制度,确保重点单位责任人和特殊工种人员培训持证率达到100%。年内,要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重点工种的“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保证6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组织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培训。深入推进宣传“五进”工作,各村各单位要按标准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家庭消防安全计划、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举报和《云南省消防条例》宣传贯彻、“119消防日”系列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五)搞好工作结合,推动工作全面发展。各村各有关单位在开展“清剿火患”动工作中,要与“防火墙”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全面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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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四个水平”;要与当前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安全保卫任务繁重,要全面落实执勤备战工作,确保一旦发生各类灾害事故,能第一时间到达,能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底)。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各村各单位,发动一切力量,打一场“清剿火患”的人民战争。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目至2012年2月6日)。各村各单位要将“清剿火患”行动工作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单位、场所要开展“回头看”,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各村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乡政府将定期对全乡行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派出工作组进行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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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清剿火患”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主要领导挂帅、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剿火患”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收集、通报“清剿火患”行动工作情况。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将任务分解到个人。
(二)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发动居(村)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要建立地方和行业单位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不断深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各单位、各行业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村管、工商、文化、安监、教育、卫生等职能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前置审批制度。公安部门要组织宣传、治安、法制、督察等警种大力实施“全警消防”战略,将“清剿火患”行动工作作为“全警工程”来抓,全力抓好“清剿火患”行动工作。
(三)成立督导组,强化跟踪督导。要建立工作督导问效制度,成立督查组,采取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对社会单位、乡村进行抽查。派出所要定期督导开展“清剿火患”行动工作情况,检查一定数量的单位场所。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蹲点帮扶指导,实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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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推动工作落实,严格工作奖惩。要将“清剿火患”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与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作为评价各村各单位负责人的主要依据,严格奖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由政府组织约谈,进行问责处理。
各村各单位要在10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0日前将上月“清剿火患”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孔龙飞,联系电话:7852135,15924937831)。
附件:杨柳乡“清剿火患”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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