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音像制品统一由档案室集中存档管理。 第三十七条 档案室
(一) 档案室为资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内。 (二) 保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三) 过期档案销毁应两人以上参加,由行政总监、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登记。 第三十八条 客人活动范围
(一) 来访客人要遵循《出入公司管理制度》。
(二) 客人在公司活动范围应严格遵照事先划定的区域,陪同人对此负责。 (三) 客人到各部门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保密文件。 第三十九条 保密部门管理
(一) 凡涉及公司秘密事项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
(二) 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 (三) 保密部门对外文件、资料交流应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操作。 (四) 保密部门应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保密细则,指定专人做好保密文件、资料的登
记、保管、使用记录、定期归档工作,不得遗失。
(五) 人走要上锁,并严加保管钥匙,下班后禁止明放秘密文件。 (六) 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四十条
会议
(一) 所有重要会议由安保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二) 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不准参加。
(三) 会议召集部门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四) 会议录音、摄影、摄像人员由办公室指定。 (五) 重要会议的纪要由记录员在指定地点整理。
第七章 违纪处理
第四十一条 员工泄露公司秘密,视情节和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根据《员工奖惩制度》和《保密制度实施办法》对当事人和其直接上级进行处罚,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行政总监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本制度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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