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稿(简本)
1、规划背景
2008年,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四个四”发展战略(四大产业、四大园区、四大通道、四大中心),加快泸州市轻工业的建设步伐,成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基地,经江阳区、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泸州市江阳区江南轻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泸江委办[2008]82号)。泸州市江阳区江南轻工业集中发展区包含江阳区蓝田镇以及纳溪区部分区域。为便于管理,突出重点发展产业,泸州市江阳区江南轻工业集中发展区于2009年更名为“泸州轻工业园区”,园区管委会委托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泸州轻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更名后的泸州轻工业园区只含江阳区内的10村(五星村、红岩村、新华村、梨子园村、红星村、石岭村、杨桥村、战斗村、宝珠村、杨桥村)区域,占地面积5.82平方公里,北至未来大道,西至蓝安路,南至园区道路机场东沿线,东至城市外环路。根据《规划》,园区定位为“发展高新产业、加工业、商贸、仓储物流为主,成为我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基地之一。”2016年3月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轻工业园区更名为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以下简称江南科技园)。泸州市环保局于2012年12月3日出具了《泸州轻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泸市环函[2012]236号)。
园区正经历产业升级以及针对园区企业发展状况,结合园区“退
二进三”发展战略,完善片区居住及配套。2018年,根据泸州市和江南科技园发展实际需求,对江南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修编规划”)进行修编调整。
2、规划概况
园区名称: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 规划期限:2018-2030年
规划范围及面积:融豪翡翠城及城南新区建成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建成、扩展区域 ,规划范围面积15.87平方公里
3、园区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本次规划环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区域例行监测数据可知: 环境空气: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各监测点中SO2、NO2的小时平均浓度、PM10、PM2.5的日平均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二级标准的要求。TVOC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相关要求。
地表水:监测期间,地表水监测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表明评价范围内地表水水质较好。
地下水:监测期间,地下水监测点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地下水质量良好。
声环境:各监测点昼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表明区域声环境质量
现状良好。
土壤环境:各监测点土壤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要求。
4、环境影响评价及预测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园区能源规划,园区内工业企业的能源结构天然气和电能并举。根据本次规划环评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规划实施后,区域SO2、NO2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本报告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水环境承载力分析章节分析可知,区域需采取水污染治理措施,地表水水质会得到总改善,能够达到水域Ⅲ类水体功能,能够支撑园区的开发;但是,如果园区污水处理厂发生事故,污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将对长江水质造成污染。为保护水环境,污水处理厂应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杜绝事故性排放。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正常运行状况,园区入驻企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后,企业运行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但随着园区企业环保设备的老化或破损,发生非正常运行状况,企业仍可能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园区入驻企业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进行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在园区提出的跟踪监测方案基础上仍需设置针对企业的跟踪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如发现水质异常,立刻采取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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