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参加评审,并随招标控制价一起书面发至投标单位,剩余其他项分部分项工程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
(4)上述所称投标报价是指通过初步审查,并进行细微偏差修改后的投标报价。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详细评审后的3项总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并推荐得分最高的前3名依次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2个及以上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应依次按照先商务标、再资信标、后技术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3项得分都相同时,招标人可抽签确定排序。 附件2: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细则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按照经评审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 技术标评审 (一)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
1.否决技术标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质量保修期等实质性内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规定或要求的投标;
2.否决技术标存在重大偏差或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3.审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详细评审
技术标详细评审采用合格制法进行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的各项评审要点进行评审,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定其技术标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合格票数不足三分之二的技术标视为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其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评审要点参照《综合评估法细则》中技术标详细评审要点。 二、资信标评审
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将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获得奖项、信用考核等情况作为基本要求,其中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获得奖项不得设置数量要求。
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内容对投标人资信标进行符合性评审:
(一)否决投标人(含联合体中所有成员)资格和资质、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有效期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
(二)否决授权书、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投标函、投标承诺书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三)否决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等资信方面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的投标。 三、商务标评审 (一)初步评审
1.否决投标报价格式或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要求的投标;
2.对商务标中投标报价进行核对、比较、筛选,确认投标报价中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报价过高过低的项目、不平衡报价的内容,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根据招标文件中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书面答复进行分析和确认;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过澄清、说明或补正后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不能做出合理说明或者其说明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其低于成本,并否决其投标; 4.否决更改了清单报价中不得更改内容的投标文件;
5.否决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如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计取规费等)的投标;
6.投标人采取不平衡报价,且构成恶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作不利于投标人中标的评判。 (二)详细评审
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的详细评审方法。投标报价详细评审方法分为投标报价直接评审法和量化因素折算价格法。
方法一:投标报价直接评审法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出名次。
方法二:量化因素折算价格法
1.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在招标文件中设定其他因素及折算量化标准。评标委员会依据量化标准对有效投标报价和其他各项因素进行
报价折算,经评审折算后的投标报价即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按评标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前3名为中标人。 2.评审因素及折算量化标准 (1)质量、安全目标
可按照投标人承诺达到优质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等级层次以一定比例扣减投标报价,扣减比例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人可设定质量、安全目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保证金交付时间、数额,退还条件、期限等具体办法,当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实现其承诺时,质量、安全目标保证金不与退还。 (2)工期目标
投标人承诺工期目标比招标工期提前竣工,应当严格按国家工期定额规定,且在技术标中详细说明加快工程进度采用的具体措施,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技术措施合理的,根据提前竣工缩短工期的比例,按投标报价税前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扣减,扣减比例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算术性错误及不平衡报价
投标报价因算术性错误需要修正的,投标报价主要材料、分部分项的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相应单项价格的,可按一定比例增加投标报价,增加比例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和相关规定,合理确定上述因素及其调整标准,也可设置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及量化标准。扣减(增加)总额一般不应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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