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折算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出名次。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排名依次推荐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如2个及以上投标人报价(折算后)相同时,由招标人按照评定分离定标法确定排序。 附件3:
合理低价法细则
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按照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到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技术标、资信标评审
采用合理低价法的技术标、资信标评审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细则》相关内容执行。 二、商务标评审 (一)初步评审
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细则》相关内容执行。 (二)详细评审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评标基准价C=A×K A:投标价算术平均值。
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K:加权系数。(取值范围为95%~98%,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取值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且不少于5个。) 方法二:综合平均法
按照《综合评估法细则》中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执行。 2.投标报价偏离值的确定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C的差值(绝对值)为投标报价偏离值。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离值由小到大依次推荐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如2个及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离值相同时,由招标人按照评定分离定标法确定排序。 附件4:
合理区间法细则
一、开评标程序
采用合理区间法的,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开标、评标: (一)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举行开标会议;
(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照投标文件的递交顺序,随机抽取投标人编号,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
(三)招标人代表根据投标人编号随机抽取投标人进入评审的排名次序;
(四)评标委员会对排名前3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技术标、资信标及商务标评审;
(五)3名投标人均通过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束;
(六)3名投标人中如出现没有通过评审的,按照排名先后,由其他投标人依次递补进入评审,直至评审出符合要求的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束;
(七)经评审,所有投标人中通过评审不足3名的,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二、技术标、资信标评审
采用合理区间法的技术标、资信标评审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细则》相关规则执行。 三、商务标评审 (一)合理区间范围确定
将招标控制价至招标人期望价Q定为合理区间。 Q=(1-P)(B-F)+F Q:招标人期望合理价; B:招标控制价;
F:招标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无该项内容时F=0);
P:下浮比率。房屋建筑工程一般下浮6%~10%,装修、安装工程6%~12%,市政工程6%~14%,园林绿化工程6%~16%,其他工程6%~12%。 (二)投标报价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符合性评审。投标人投标总价、项目措施费、分部分项单价,均在招标人确定的合理区间范围内的,属于合格投标报价;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属于不合格投标报价,不予通过评审。 附件5:
评定分离定标法细则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以外的招标工程可以使用评定分离定标法。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法确定中标人的,其定标委员会组建、定标办法、票决方法、定标等程序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 一、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组建,负责确定中标人。其成员为7名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或联合项目业主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组成。定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