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中心(合肥市农科南路40号)左晓龙 收,联系电话:13866704193,邮编:230031,第一年区试品种种子量15公斤,第二年区试和生试品种种子量30公斤(含标准样品)。
(二)生产试验
进入第二年区域试验的品种(即表中标续试的品种),同时参加生产试验(即表中标续试的品种,在承担单位表中标S的试点进行),参试品种小区前应放置品种标志牌。试验不设重复,间比法排列,同一排首、末小区必须是对照品种;种植行数应为10~15行(黄淮海应为8~12行,每隔4个品种加1个对照区域),面积≥200平方米,全区收获计产,并设不少于4行的保护区。供种时间、供种地点同区试规定,参试单位请同时提供发芽率和最佳种植密度。第一对照品种极早熟组德美亚1号,东北早熟组对照品种吉单27,东北中熟组对照品种先玉335,东华北、黄淮海、西北组对照品种郑单958,西南组对照品种渝单8号,东南组对照苏玉29,要保证各试点对照品种的种子量。需设置第二对照的由省级种子管理站负责寄送本省的第二对照种子。参加生产试验品种的密度原则上按区域试验密度安排,如参试单位要求高于区域试验的密度请及时公函通知所在组别的主持人,由主持人通知试点。土壤肥力依当地生产水平,田间管理略高于当地大田管理。
玉米主产区主要组别(东北早、东北中、东华北、西南、黄
淮海)应由所在省级种子管理部门组织实地测产,每个玉米主产省应完成相应组别二个以上的国家玉米品种生产试验点的测产,测产结果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主持单位。
(三)展示和示范
为加大玉米新品种宣传和推广力度,2014年在全国适宜地区继续组织优良品种展示工作,同时成立由省(区、市)农业厅(委、局)和全国农技中心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由全国农技中心品种区试处、所在省(区、市)种子管理站(局)、展示所在县(市)农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展示标志牌式样见表30。
2014年主要展示近3年(2011-2013年)来国家、省级新审定的玉米优良品种及完成试验程序的苗头品种。各省(区、市)要高标准、严要求办好展示区。全国农技中心将在适当时期组织考察和集中宣传,请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工作。项目名称为“2014年国家玉米新品种展示”(详细安排见表27),全国统一编号。各省(区、市)要统一制作全生育期放置的标志牌。具体要求如下:
1.展示品种严格限制在近3年来国家、省级审定的优良品种及完成试验程序的苗头品种。每展示点展示的品种数量根据本要求并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原则上10-20个。
2.本展示不设重复,10行区,小区面积60平方米左右,密度按品种要求设置。田间管理要高于当地生产水平,土壤肥力要求中上等。展示地点要肥力均匀、旱涝保收,交通便
利。
3.每个展示点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标志牌,标志牌规格2.5米×2.0米,全生育期放置。每个展示品种设置1个品种标志牌。
4.在国家玉米品种试验年会上,承试省级种子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玉米展示、示范工作省级总结一式2份,供会议交流。
组织新品种示范是品种推广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加强领导,良种良法配套,因地制宜地抓好落实。2014年主要示范近3年来国家或省级审定的的优良品种。项目名称为“2014年国家玉米新品种示范”,全国统一编号。各省要统一按式样制作全生育期放置的标志牌,计划见表28,示范标志牌式样见表30。
(四)鉴定和检测
统一组织所有参加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的品种进行分区分病害种类的抗性鉴定(每个区域安排2个接种抗病鉴定点),各负责接收种子的单位在实施抗病鉴定品种的密码编号后务必按时将每品种的1.0公斤种子(含对照品种)寄到指定的病害鉴定单位,所有参试品种不得进行种子药剂处理。 参加生产试验的品种,由指定的每个生产试验点(见表18)从生产试验田套袋20穗(含对照品种),脱粒充分混匀后取1.5公斤的籽粒于10月31日前,寄到中国农科院“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或“农业部谷物
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由质检中心对每个品种的对应样品核实混样后进行检测。当出现特殊值(较高或较低)时,将样品寄给另一家检测单位复检。当指定的生产试验取样点试验报废时,请及时通知主持单位和检测单位。
由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牵头单位)、四川省农科院作物所、中国农业大学国家玉米改良中心对参试品种进行真实性检测,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负责所有组别区试品种的样品保藏,各组接收种子的单位在规定时间(西南组、东南组在3月1日前;极早熟组、东北早熟组、东北中熟组、东华北组、西北组在4月1日前;黄淮海组应在5月1日前)提供本组品种的种子各0.50公斤/品种给DNA指纹检测单位和区试样品保藏单位。对参试品种实施检测后,将按照《国家玉米品种试验DNA指纹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抗病鉴定和DNA指纹检测安排请见表29。检测及鉴定报告由测试单位分别按统一要求(送样情况、试验设计、检测结果与分析、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编写。DNA指纹检测报告(含处理建议)最晚于6月1日前完成并报送全国农技中心品种区试处,于7月1日前将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并接受异议,同时对组合更换、疑似等品种进行田间比对种植,适期组织包括委员在内的有关专家进行现场鉴定,处理意见最晚于11月1日前完成;抗病鉴定报告于10月15日前统一报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审核后,统一转成汇总号,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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