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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质量奖罚条例-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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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对各制造科科长零反馈时奖励一段科长800元,二段科长300元,热前科长400元。 3.2.3对生产辅助部门,当月无反馈涉及本部门责任时奖励:工程部、准备科各300元,采购部、开发部各200元,物流科、设动科各100元。 3.2.4对班次分不清的反馈,由生管部部长承担。

3.2.6市场部业务员对顾客反馈处理及时有效,从而降低顾客抱怨程度,减少经济损失的由质量部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奖励,具体见“市场服务人员奖励办法”。

3.3经书面评定,让步放行的产品顾客只是反馈时不予处罚,但如经顾客评定不能接收使用时处罚放行的评审签字人员200元/次. 4.漏序控制的奖罚

4.1对发生漏序的工序处罚责任人100元/件,对责任线长、下道工序人员处罚50/件;两班责任不清时,甲乙两班各按1件重复处罚。对经过外观全检流出的漏序件处罚定岗检验员100元;一次发现多件漏序时,对责任人最高处罚300元,对线长、下序最高处罚150元。对发现漏序的人员奖励100元/件,对外观全检工序发现漏序的检验员不予奖励。当月零漏序时,奖励热前生产线长50元。 对大于5件的批量漏序奖励发现者最高500元。

4.2热前科长漏序奖罚:达标时奖励热前科长200元,零漏序奖励热前科长400元;超标时处罚热前科长100元,超标一倍以上时处罚科长200元。 5、其它质量奖罚

5.1内部ppm质量指标的奖励:

5.1.1当月不良品率完成率排名后十名且不良品率超标的生产线线长处罚100元,当月不良品率完成率排名前十名且不良品率达标的生产线线长奖励200元;

5.1.2当月各科PPM达标时奖励各科科长500元;当月公司PPM达标时奖励分厂厂长、生产副总各800元;奖励质量部长、质量副总各500元;奖励工程部部长、开发部部长、采购部部长、准备科科长、技术检验科科长300元。

5.2发现工艺、图纸、检验基准书等文件错误,及时避免了批量事故等质量隐患的产生,根据问题的重要性程度对发现人奖励100-300元,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5.3对外检及终检组进出口把关的奖励办法

5.3.1实施原则:按照定岗定责评估定岗人员把关质量,当月所负责的岗位没有质量反馈时对定岗人员实施奖励,有反馈时则失去奖励。 5.3.2岗位奖励标准

(1)一段外观全检员:顾客反馈为零时奖励定岗人员每人500元 (2)一段拨叉底径全检员:顾客反馈为零时奖励定岗人员每人200元

(3)一段成品尺寸抽检:顾客反馈尺寸精度批量问题为零时奖励定岗人员每人300元。 (4)二段外观全检:顾客反馈为零时奖励定岗人员每人300元

(5)二段拨叉底径全检人员:顾客反馈为零时奖励定岗人员每人100元 (6)二段齿谷类抽检员:顾客反馈为零时奖励定岗人员200元 (7)二段齿套类抽检员:顾客反馈为零时奖励定岗人员每人200元 (8)包装检验外齿啮合员:顾客反馈为零时奖励定岗人员每人200元

(9)包装检验全线控制检验员:顾客反馈为零时奖励定岗人员每人300元,控制两条线的检验员

每人500元。

(10)外检站检验员:当月生产线、装配线及售后无批量问题回馈时,奖励未出现问题的检验员

300元。对发现采购件批量质量问题的处罚责任检验员200元/次。

(11)对于检验班长:全检项顾客反馈小于3次时奖励各300元,零反馈时奖励各1000元;抽检

项每月批量反馈小于等于1次时奖励各300元,零批量反馈时各奖励500元。 注:内部评审放行的产品发生反馈时不考核检验员。

5.4对于单项质量问题攻关,根据取得的质量效益奖励小组或个人200-1000元。

5.5对于已评定不能使用的不合格品,返工难度又非常大,经攻关返工合格或返修后可已让步接收时,奖励攻关小组或个人:100件以下且价值3000元以上奖励200元,100-300件奖励300元,300-500件奖励500元,500件以上奖励1000元,具体奖励金额还要根据返修的合格率进行适当调整。 6、定置标识奖罚

6.1未按规定的区域放置物品的处罚责任人50元/处, 6.2标识内容不全面的处罚责任人50元/个; 6.3无标识或标识错误的处罚责任人100元/处;

6.4标识内容不全面或无标识的产品发生转运时,处罚责任物流工50元/批。 6.5发现三处以上不符合时处罚直接主管100元。 6.6对发现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奖励每个50元。 6.7一次奖罚金额最高200元。 7、质量纪律及流程规定的奖罚: 7.1违犯品质纪律的处罚

7.1.1记录表格信息不齐全、记录内容不规范、记录不清楚、记录未按定置放置的按50元处罚责任人.

7.1.2工序首件、保留品首中末件、首件后的自检记录制作不及时,自检频次不足,检验项目或自检记录漏项,未使用规定检具、工装、刀具,未按要求隔离、标识不良品的按100元处罚责任人。 7.1.3工序首件、保留品首中末件、自检记录、关键工序控制图、点检记录未做的按100元处罚责任人,连带处罚生产线线长100元.

7.1.4工艺技术要求(指加工参数、加工工步等)未按规定执行时,按100元/次处罚责任人,无工程部书面认可擅自更改工艺流程进行加工的按200元/次处罚操作者和线长. 7.1.5对不良品或调整件不能及时隔离和标识的责任人处罚100元。 7.1.6重复发现不符合的加倍处罚责任人,第三次发现不符合停职或转岗。 7.1.7对首检、自检、巡检、保留品检查等有做假行为的按500元/次处罚责任人. 7.1.8在质量月或质量部宣布质量特管期内检查发现的不符合按以上规定的2倍处罚.

7.1.9一条生产线一次检查发现3人(包括3人)次以上违反以上条款时处罚线长200元, 当月两次检查都发现3人(包括3人)次以上违反以上条款时停职或转岗。 7.1.10检查生产线未发现不符合时,奖励线长100元。

7.1.11除以上事项外,对违反过程控制规定中其它相关质量纪律要求的责任人处罚100元。

7.2程序文件流程及规定执行的奖罚.

7.2.1未按程序文件要求的流程及规定执行,但未造成生产及质量问题,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7.2.2未按程序文件要求的流程及规定执行,且对生产及质量造成一般影响,对责任人处罚300元. 7.2.3未按程序文件要求的流程及规定执行,造成生产停线或严重质量问题,对责任人处罚500元. 7.2.4 进货物资未按要求报检、未经检验签字入库或上线生产时,对物流科主办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按7.3.1-7.3.3相应条款执行处罚. 8、质量整改的奖罚

8.1对于内部暴露的质量问题、批量事故、外部顾客反馈,未按质量部要求时间提交整改措施的处罚主办人200元,责任部门主管领导100元。

8.2提交的整改措施经质量部评定内容空洞、敷衍、可操作性差的处罚主办人200元,审核签字的责任部门主管100元。

8.3制定的整改措施未得到及时、有效执行,处罚执行责任人200元,处罚主管线长100元。 8.4对发生的顾客反馈,如连续三个月内(至少已生产或交付了3个批次)不再发生同样质量问题时则奖励该次反馈处罚金额的50%,奖励范围为所有被处罚过的人员,同时对制定措施的主要贡献人员奖励200元。

8.5对质量整改能提出或设计运用了有效防错措施的人员奖励200-500元。 9、不良品处理的处罚

9.1对发生的批量事故隐瞒不报自行处理的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要求必须在2个小时内上报技术检验科,4个小时内上报质量部,避免事故得不到整改和奖罚。

9.2对不良品的处理:因未及时履行评审程序而使不合格品滞留8小时以上的人员,每次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如影响了生产或交付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

9.3具有不合格品评审职责的人员,对接收的不合格评审信息不能在2小时内回复评审意见的每次处罚100元(指工作小时)。

9.4对于需要返工返修的不良品,两个班次还不能清理完成的处罚责任人200元,特殊情况按给定的时间评定。

10、新产品试制质量控制

10.1技术副总是新产品试制的质量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当月新产品试制不良品率超过标准要求则处罚技术副总1000元,处罚开发部长500元。

10.2开发部项目经理负责新品试制过程中质量的控制和跟踪,负责分析质量责任。 10.3当月出现新产品质量超标则处罚500元,具体处罚部门或人员由开发部判定。 10.4当月新产品质量达标奖励800元,具体奖励部门或人员由开发部判定。 10.5新产品定义为生产件批准前加工的小批量产品。 10.6首次样件试制阶段产生的不良品不计入考核。

注:因特殊原因奖罚标准严重超出本规定时,由公司高层决定奖罚标准。本规定最终解释权为质量部,对本质量奖罚规定未包含的内容以及可能存在的一些其它客观影响因素,质量部有权依据事实判定适当增加或减少奖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其它公司奖罚规定,以本规定为准。 当对本规定相关条款的产生不同理解时,解释确定权归质量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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