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案例 某监理公司承担了体育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包括施工招标)的监理任务。经过施工招标,业主选定A建筑公司为中标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A建筑公司将设备安装、配套工程和桩基工程的施工分包给B、C和D三家专业公司,业主负责采购设备。施工招标过程中有6家建筑公司竞标。其中F工程公司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半小时送达,G工程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密封。 〔问题〕
1.评标委员会是否应该对F、G这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为什么?
2.C公司在配套工程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现附属工程设备材料库中部分配件丢失,要求重新采购供货,C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11.案例 在某段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的开标大会上,除到会的10家投标单位的有关人员外,招标办请来了市公证处法律顾问参加大会。开标前,公证处法律顾问提出对各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进行审查。当时有人对这一程序提出质疑。在开标中,对一建筑公司的投标提出疑问,这个公司所提交的资质材料种类与份数齐全,也有单位盖的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可是法律顾问坚持认定该单位不符合投标资格,取消了该标书。 〔问题〕
1.开标会上可否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这一程序?为什么? 2.为什么这个单位不符合投标资格?
12.案例 某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全过程总承包(即EPC模式)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该工程工期定为两年,考虑到各种因素的
影响,决定该工程在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3)发出投标邀请书;(4)对报名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者;(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投标者发售招标文件;(6)召开投标预备会;(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10)组织评标;(11)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12)确定中标单位;(13)发出中标通知书;(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问题〕: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13.案例 某工程项目业主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 〔问题〕
1.E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14.案例 某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问题〕
1.企业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C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15.案例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开发居民小区。该小区位于市区,施工条件便利,相关手续已办理,勘察、设计工作已由受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甲方进行公开招标,最终乙方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在某一部位遇到了比合同标明的更多、更加坚硬的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工期拖延了1个月。乙方为此提出索赔,要求补偿额外费用、相应顺延工期。监理工程师以乙方应当预见为由不予批准。 〔问题〕
1.乙方的索赔是否应予以批准?为什么? 2.请为乙方拟定一份索赔意向通知。
16.案例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开发居民小区。该小区位于市区,施工条件便利,相关手续已办理,勘察、设计工作已由受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甲方进行公开招标,某施工单位(乙方)通过对招标文件的详细分析,认为居民楼设计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过分保守。乙方在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后得出结论,认为砖混结构可以满足工程安全和使用要求,同时增加使用面积、降低造价。乙方为此书面建议甲方将框架-剪力墙结构改为砖混结构。最终乙方中标,其建议也被甲方采纳。
双方于2002年5月5日签订了成本加酬金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0个月。 〔问题〕
1、乙方在投标过程中运用了哪种投标技巧?运用是否合理? 2、该工程项目甲方采用成本加酬金施工合同是否得当?为什么?
17.案例 甲建筑公司与乙建材公司签订一份包含有仲裁条款的水泥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因对外大量欠债,乙建材公司决定进行资产重组,改为股份制公司,因此不能按期交付水泥。经过协商,甲建筑公司与乙建材公司决定解除合同,但是就解除合同给甲建筑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 〔问题〕
1.此时,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2.甲建筑公司能否通过仲裁解决自己的损失赔偿问题?
3.如果乙建材公司提请人民法院认定仲裁条款的效力,该仲裁条款的效力如何? 答:(1)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仍然有效。(4分)(2)甲建筑公司能够通过仲裁解决自己的损
失赔偿问题。(3分)(3)该仲裁条款的效力只能等待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根据审查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定。(3分)
18.案例 某工程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别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 〔问题〕
1.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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