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即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给予撤职、扣发两个月绩效薪酬的处分。
对公司经营管理责任人,即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给予留用察看、扣发两个月绩效薪酬的处分。
对部门负责人给予开除、扣发一个月绩效薪酬的处分。 对连带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扣发一个月绩效薪酬的处分。 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扣发两个月绩效薪酬的处分。 第十一条 根据案件性质和引发不良后果程度,对总公司分情形作出处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如下处罚: 1.业务经营
(1)总公司本部发生单个案件,涉案金额500万元以下; (2)总公司本部发生单个案件,造成直接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3)一年内有2家省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撤销任职资格或者禁入保险业;
(4)一年内有2家省级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5)一年内有2家省级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保险、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6)总公司本部受到保险、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2.财务、资金运用管理
9 / 27
(1)总公司本部财务故意造假账、设置账外账、小金库; (2)总公司本部财务违反财经纪律,擅自支付款项,单笔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3)总公司本部贪污、挪用公款,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总公司本部故意弄虚作假,隐匿、谎报财务信息,提供虚假会计凭证,擅自虚列成本,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5)总公司计财部违反行业监管规定,违规审批机构财务支付事项,该机构涉案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并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6)总公司本部擅自违规拆借资金、违规进行资金运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7)总公司本部擅自故意销毁保存期内的财务档案、有价单证、转移账务;
(8)总公司本部因资金操作流程管理不严,发生贪污、失窃、携款潜逃等事件的(IT应用系统问题除外),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造成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3.综合管理
(1)擅自更改、变通上级指示、决议、决定,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导致案件发生致使遭受经济损失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在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印刷管理等方面收受贿赂,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10 / 27
(3)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事件;
(4)因工作失职或人为因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财物损失10万元以上;
(5)未按规定使用印章,或印章丢失、被盗,导致案件发生,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6)由于提名、推荐不当、考核失实、用人失察、失误,造成“带病”提拔形成严重后果,或把不良行为人安排到重要岗位等,引发案件风险,造成严重后果;
(7)对审计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重要违法违规线索,应深入查证而未查证,造成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能揭露的;审计稽核发现的违法违规事项或者人员应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而未按照规定进行移送,导致案件发生,造成严重后果;
(8)严重损坏或丢失被稽核单位的账簿、有价单证、重要凭证、文件和资料的,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有意隐匿不报,导致案件发生造成严重后果;
(9)对合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而未按照规定进行移送,贻误办案时机,导致案件发生造成严重后果;
(10)发现明显的违法违规问题后有意隐匿不报,导致案件发生造成严重后果;
(11)未按规定对重大合同、协议进行法律审核,或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明显瑕疵,导致出现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发生重大法律纠
11 / 27
纷造成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12)擅自更改、删除违法违规系统记录,阻碍案件查处工作; (13)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引发系统性风险或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对公司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即总公司总经理给予警告、扣发两个月绩效的处分。
对公司经营管理责任人,即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和行使职权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记过、扣发两个月绩效的处分。
对部门负责人给予降级(职)、扣发一个月绩效的处分。 对连带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职)、扣发一个月绩效的处分。 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留用察看、扣发一个月绩效的处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如下处罚: 1.业务经营
(1)总公司本部发生单个案件,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 (2)总公司本部发生单个案件,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 (3)系统内发生单个案件,涉案1000万元以上; (4)系统内发生单个案件,造成直接损失500万元以上; (5)一年内有3家省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撤销任职资格或者禁入保险业;
(6)一年内有3家省级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12 / 2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