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3 生活垃圾完全实现分类收集、运输、处理。
1 采用焚烧处理垃圾的区域,宜按可回收物、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2 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垃圾的区域,宜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3 采用堆肥处理垃圾的区域,宜按可回收物、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4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美观适用,与周围环境协调容器表面应有明显标志,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的规定。
5 应根据已确定的分类方法制定本地区的垃圾分类指南。 6 已分类的垃圾,应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5.6.4 应实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
1 95%以上的生活垃圾实现回收再利用。 2 75%以上的建筑垃圾实现回收再利用。
3 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 5.6.5 生活垃圾完全实现无害化处理。
1 应采用卫生填埋和高温堆肥技术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并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T86的相关要求。
2 试点应用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并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的要求。
3 应控制固体废物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与居民区、生态敏感区的临近度。
19
6生态环境规划
6.1 空气质量
6.1.1 编制并实施《太湖新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构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综合治理体系。控制大气污染源,应实施清洁能源区建设规划,推广使用太阳能等洁净能源。
6.1.2 控制汽车尾气,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和环保准入标准,开展机动车专项整治,应在主要道路口、车库等区域配套建设尾气监控设施。
6.1.3 控制厨房油烟废气污染,整治饮食单位和重点区域饮食业的油烟污染,应对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点等环境敏感区进行重点整治。 6.1.4 防治建筑、拆迁和市政等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 6.1.5 结合大气污染物浓度分布,应选择确定不同区域绿化的树种,提高特定区域内的林木覆盖率。
6.2 水域环境
6.2.1 结合太湖调水到太湖新城水系的方案及水质净化处理工艺,预留和建设太湖边调水闸口相连处的郊野绿地,定期检测净化处理系统流入水系的水质,确保流入新城内部水系的水质不低于Ⅲ类标准。
6.2.2 结合汇水面积及径流水质处理工艺,预留处理水质的设施用地(如过滤床、气流装置),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监测出水水质,确保入河道前水质不低于Ⅲ类标准。
6.3环境噪声
6.3.1 优化声功能区划的空间布局,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污染防治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场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6.3.2 制定和实施全区域交通噪声控制方案,交通干线两侧居住区、文教区等敏感区应设置有效隔声屏障,噪声达标覆盖率达到100%。
20
6.3.3 规划区内项目建设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报告中应包含施工现场噪声预测值及场地周围昼夜噪声实测值;实施过程中,应进行现场监测,监测值应低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运营阶段,宜进行现场噪声测试,测试值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
6.4 自然地貌
6.4.1 应根据规划保护现状水系、湿地、植被等,保持原生态、原有自然地貌,建设湿地公园,保护生物生存繁衍的生态条件。
6.4.2 岸线建设应遵循自然化和多样化原则,在满足防洪、排水需求和尊重河道现状基础上,鼓励建设生态型堤岸,根据河道断面位置的不同,因地制宜、灵活选择适宜的护岸类型。
6.5 风环境
6.5.1 规划区内应合理布局建筑群,各地块内人行区距地1.5m高处风速不应大于5m/s。
6.5.3建筑布局应有利于自然通风,使建筑长面尽量迎向夏季主导风向,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具体措施和要点如下:
1、 建筑布局宜采用行列式、自由式或采用“前低后高”和有规律地“高低错
落”,以有利于自然风进入到小区深处,使建筑前后形成压差,促进建筑自然通风。
2、 建筑物之间不宜设置沿风向的通道区。
3、 当建筑呈一字平直排开且体形较长时,应在前排住宅适当位置设置过街
楼以加强夏季或过渡季的自然通风。 4、 宜合理设置首层架空。
5、 应避免周边式建筑群的中间围合区域成为一个封闭空间,产生较大涡旋,
不利于通风。
6、 宜通过种植大面积草坪或树木,改善空气质量
6.5.4在建筑设计时应合理设计建筑高度、布局,进行场地风环境模拟分析,编制《场地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使用通风模拟软件或风洞试验,合理进行建筑
21
设计和布局,以取得良好的自然通风。
6.6居住空间日照
6.6.1规划区内住宅建筑的日照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的相关要求。
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2小时标准。
2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同时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即大寒日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标准。
3 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3小时日照标准。 4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6.6.2根据《无锡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定》中的内容对建设项目进行日照满足要求的判断。
6.7住区热岛效应
6.7.1规划区内的住区应进行热岛强度模拟分析,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应高于1.5℃。
6.7.2场地设计应采取下列措施降低热岛效应:
1 种植高大落叶乔木为停车场、人行道和广场等提供遮阳。
2 采用浅色、反射率0.3~0.5的地面材料,宜采用反射率0.3~0.6的屋面材料,建筑物表面宜采用浅色。
3 采用立体绿化、复层绿化,应合理进行植物配置,应设置渗水地面,应优化水景设计。
4 采用模拟技术预测分析夏季典型日的热岛强度和室外热舒适性,优化规划设计方案。
2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