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末,每个教师进行师德自我评价。自我评价采用书写个人工作总结,依据评价标准自我打分;小组互议师德;学校对每个教师的师德进行量化打分,记入教师考核档案。评价结果将与教育教学成绩相结合,作为教师评优、晋升职称的依据。
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者,考核为不合格:
1、工作懒散,不负责任,拒绝接受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一推了之。 2、歧视、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3、举止粗俗,出言不逊,搬弄是非,闹不团结,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4、行为失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损师德要求的行为,违反鹤岗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七条禁令”的行为。 5、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失误。
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校在教师评比先进、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晋级提薪、培训学习时,要充分利用师德考核结果。对师德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并提名“师德标兵”候选人;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该年度不得申报各类先进,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同时,学校要对其进行及时劝诫,经劝诫不改正的,解除聘任合同。学生和教师如发现教师严重违反本办法,可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及时
反映。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密市第一高级中学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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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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