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新工人安全培训教学大纲(试行)
一、制定本大纲的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新工人安全培训教学大纲》; 2、国务院令第446号《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二、培训对象
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以及上岗前的其他从业人员。
三、培训目的
1、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
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2、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了解煤矿生产基础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
工人入井的有关规定。
3、 熟悉煤矿灾害事故发生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
止事故发生。
4、 熟悉井下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正确
使用自救器。
5、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在老工人带领下,实习四个月后,再
进行相应工种的岗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具备安全工作资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72学时,具体安排见表1。
五、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1、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见表2。
1
2、实验、参观内容及学时分配见表3。
表1 培训时间安排表
序号 1 2 3 4 5 6 项目名称 开学典礼 讲 授 实验参观 复习考试 结 业 合 计
学时分配 4 48 12 6 2 72 表2 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课程设置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 职业道德与矿纪矿规 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煤矿灾害事故预防基础知识 矿山救护与自救互救知识 合 计 学时分配 合计 4 4 4 12 24 12 60 讲授 4 4 4 12 16 8 48 实验参观 8 4(复习考试) 12 表3 实验参观内容及学时分配表
序号 1 2 3 4 5 6
实验参观内容 瓦斯、煤尘爆炸演示 通风系统模型 采掘工作面模型 井下采掘工作面参观实习 自救器使用与创伤急救训练 合计 2
学时分配 2 1 1 6 2 12
六、课程内容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2、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二)矿纪矿规
1、煤炭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
2、煤炭企业对违反矿纪矿规行为的处理方法。 3、有关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 (三)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 1、我国现行的劳动用工制度。
2、煤炭企业与其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及地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解决途径。
3、煤炭企业职工在安全方面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4、煤炭企业职工劳动保护措施。 (四)职业道德
1、职业道德的概念、范畴。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与安全的关系。 (五)矿井概况
1、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 2、本矿井的煤层赋存与地质构造情况。 3、本矿矿井开拓方式。
4、本矿矿井生产系统与采煤方法。 (六)入井须知
1、新工人入井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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