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超过假期按旷工处理 (六)产假
1、产假必须提前15天向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提出申请。女员工婚育产假为10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剖腹产可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
2、公司员工的妻子产子期间,该员工可以请7天护理假(产假)。 3、产假期间若遇法定假期,产假假期不顺延。
4、生育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有1个小时(含路途时间)的哺乳假,可晚上班半小时和早下班半小时,不允许工作时间中途离岗,不可逐日累计。 5、超过假期按旷工处理。 三、检查
公司授权办公室对各种休假进行检查,对于在员工休假管理方面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休假真实原因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除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按照旷工处理外,还将给予当事人及直属领导200元以上的处罚。
五、公司印鉴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印鉴的管理,维护公司印鉴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1、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行政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印鉴管理工作,监督行政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2、公司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使用以及领取、归还印章时应予以审批和登记;
3、办公室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4、公司各部门因公务需加盖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的,由经办人填写《印鉴使用审批表》;经部门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字,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5、公司员工因私事需出具证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由需使用的员工在公司办公室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根据所证明的事项涉及的部门由相关部门经理或者负责人签字,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6、办公室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鉴使用审批表》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并将盖章的文件原件存档保管,在确实无法留存原件时以复印件存档;
7、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纸和未填好内容的介绍信、证明以及合同上盖章。
8、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在填写《印鉴使用审批表》时载明事项,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核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9、已盖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办公室销毁。
五、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档案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确保各类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档案的管理工作。
2、公司各部门及时将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建设项目、实物、声像等文件材料,及时整理、立卷,定期归档。归档时,应填写档案目录一式两份,经双方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文件交接记录表》上签字。
3、查阅、使用档案者,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在档案室填写借阅登记,经公司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
4、 档案复制时,由档案人员进行,与使用所查内容无关的档案不准复制。
5、在对档案进行使用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将档案归还给档案室:
(1)工作调动者、辞职者等; (2)请假超过一周者;
(3)档案室因工作需要需收回时。
6、使用者归还档案时,档案室应对借出档案进行清点,若借出档案发生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采取弥补措施。并填写《档案归还登记表》进行记录。
7、装订成册的档案,不可随意放置,下班前一律收回档案室,不得在办公室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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