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在办理所属期201307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前生成进料加工数据 ,打印《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审核后进行反馈。企业接收到反馈数据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备案反馈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完成。
(1)由税务机关在备案反馈模块生成数据并交给企业(此操作远程申报不支持),企业取得反馈数据后在“进料加工向导”的第四步进行“税务机关反馈数据读入”;
(2)税务机关复核通过的次日起,企业通过远程申报重新下载上月免抵退税审核通过数据或全部反馈数据,并在申报系统作反馈数据接收、处理。
(3)税务机关复核通过的次日起,企业通过远程申报预审核,并在申报系统做反馈数据接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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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所属期“201307”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前应完成划分配率备案反馈操作,因此,备案反馈原则上应在8月9日前完成。
4、计划分配率备案撤消与反馈
在“进料加工”向导第四步“进料加工反馈接收”中读入反馈数据或撤消申报。如图:
5.计划分配率备案查询 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五步“进料加工反馈查询”中查询备案的计划分配率数据。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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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税务机关在审核企业报送的计划分配率后,会按照新计算办法的年度计划分配率重新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和“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并与原已开具的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中“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和“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分别计算出差额,形成“应调不得免抵”和“应调免抵退”。,并将这两个应调整数额与计划分配率一同反馈给企业,企业读入申报系统后,按照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进行相关账务调整后,再进行所属期201307的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
二、免抵退税核销(本月一般不需要操作,每年年初在4月20日前操作) 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在申报系统中有七个操作步骤:
1、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中点击“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录入核销申报数据。一个手册跨数个年度的,应按年度逐条分别进行录入。企业可在录入核销数据前,到税务机关获取加贸信息反馈,读入申报系统,避免申报不准确。如图:
2、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申报”中点击“生成进料加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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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中点击“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12号公告附件4)。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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