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陕 西 省 室 内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监 制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需认真阅读、填写。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发布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和室内装饰资质等级证书。
3、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专业性较强,合同标的额较大,合同履行期长。为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应慎重,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补充内容应全面、具体、严谨。
4、本合同示范文本由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陕西省室内装饰管理规定》、《陕西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室内装饰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装饰面积:建筑面积 平方米或施工面积 平方米。 1.5 承包方式:根据招标文件双方确定采取下列第 款承包方式: 1.5.1 乙方包工包料。全部装饰装修材料由乙方采购,乙方负责工程的全部施工。
1.5.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1.5.3 其他 第二条 工程工期
2.1 工程工期总计共 天(日历天数)。 2.1.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1.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工程价款(人民币)
3.1 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甲方应在开工七日前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组织有关
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办理消防、工程质检等申报批准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4.2 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协调处理好外部环境,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如施工场地内的障碍未得到清除,甲方应承担乙方消除施工障碍而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4.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等管道线路,并接至约定的施工现场,保证所有线路满足乙方施工需要。
4.4 向乙方提供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网线路图,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4.5 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4.6 工程开工后,如需变更设计。材料和配套用品,应书面通知乙方,由此造成材料、配套用品的损失,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需增加工作日的,按具体工作日,顺延工期。
4.7 按合同规定项目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 4.8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现场管理工作。编制工程预、决算,做好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验收、整改和交付工作,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2 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向甲方提交划拨预付款、进度款、清算款的申请和工程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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