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第十六篇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31 20:01:56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12.施工单位对于电力设施的保护应当承担什么职责? 《广西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进行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前,应当与电力设施产权人协商,共同做好施工作业现场的电力设施安全防护工作。

13.电力设施产权人对于保护电力设施应当承担什么职责?

《广西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电力设施产权人应当设立电力设施保护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电力设施群众防护组织。

14.发电、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广西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电、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包括:

(一)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内的设施; (二)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

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防雷设施、消防设施及附属设施;

(三)水力发电厂使用的水库、大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渠、厂房与大坝间的通讯设施及附属设施;

(四)风力发电厂、太阳能发电厂的风机、铁塔、塔下电子箱、联网设施、升压站、太阳能电池板、配电房、控制装置及通讯设施。

15.输电、配电线路设施包括哪些保护范围?

《广西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输电、配电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包括:

(一)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电气化铁路高压接触网、标志牌及其他有关辅助设施;

(二)电力电缆线路:架空、地下、水底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桥、电缆井、盖板、人孔、标石、水线标志牌及其他有关辅助设施;

(三)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开关站、配电站、电缆分支箱、箱式变电站及其他有关辅助设施。

16.电力调度设施的保护范围包括哪些?

《广西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力调度设施的保护范围包括电力调度场所、电力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及其他有关辅助设施。

17.输电、配电线路保护区包括哪些范围?

《广西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输电、配电线路保护区包括: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边导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投影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电压等级电力线路的边导线在居民区、非居民区、地面、建筑物、树木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的规定。

(二)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的基础保护区:杆塔、拉线基础外缘向周围延伸所形成的区域。各级电压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向周围延伸距离为:220—380伏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5米;10—35千伏架空电力

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10米;66—22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15米;500千伏以上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20米。

(三)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线路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平行线内的区域;二级及以上航道的,为线路两侧各10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三级及以下航道的,为线路两侧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18.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包括哪些范围?

《广西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边导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投影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电压等级电力线路的边导线在居民区、非居民区、地面、建筑物、树木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的规定。

19.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的基础保护区包括哪些范围?

《广西电力设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的基础保护区:杆塔、拉线基础外缘向周围延伸所形成的区域。各级电压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

第十六篇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3ys7j2axjg1symv1jox557eja0pqkz006mu_2.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