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桥梁有限公司藁城制梁场 工艺细则 GB/T18736-2002《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中的规定。 2.2.5 判定规则
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粉煤灰,试验结果符合本细则中表2.2技术要求时为合格品。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允许在同一编号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全部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凡低于本细则中表2.2最低级别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2.2.7 粉煤灰在运输和贮存时不得受潮、混入杂物,同时防止污染环境。 2.2.8 粉煤灰储藏在粉煤灰罐内。 2.3 矿渣粉
2.3.1 本梁场制梁混凝土采用通化金刚冶金渣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生产的S95(活性指数)磨细矿渣粉。其各项指标均符合《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2004]120号)、GB/T18046-2008《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铁科技[2012]249号文的有关规定。每批进场矿渣粉须有质保书或试验报告单,其性能指标见表2.3。磨细矿渣粉进场必须附有出厂证明书、试验报告单。每批不大于120t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磨细矿渣粉,需要进行进场抽验,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场日期产品达3个月者,进场需要全面检验。
表2.3 矿渣粉性能指标及检验频率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检验项目 密度, g/m 比表面积, m/kg 烧失量,% 氧化镁含量,% 三氧化硫含量,% Cl-含量,% 含水率,% 流动度比,% 碱含量,% 7d 活性指数,% 28d ≥95 22标准要求 ≥2.8 400~500 ≤3.0 ≤14 ≤4.0 ≤0.02 ≤1.0 ≥95 / ≥75 抽验项目 √ √ √ √ 全检项目 √ √ √ √ √ √ √ √ √ √ 备注 2.3.2 首批进场的磨细矿渣粉必须进行全项目检验,全检项目为:密度、比表面积、烧失量、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氯离子含量、含水率、流动度比、碱含量、活性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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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桥梁有限公司藁城制梁场 工艺细则 其中碱含量、氯离子含量由制梁场试验室委托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铁道建筑检验站或桥梁与基础检验站进行检验,随机的抽取不少于20kg矿渣粉作为检验试样。试验室抽检项目为:密度、比表面积、烧失量、需水量比、流动度比、活性指数。
2.3.3 磨细矿渣粉进场后,由设备物资部对进场矿渣粉核查生产厂名、品种、等级、重量、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作好记录,并由设备物资部委托梁场试验室按规定取样做常规检验。经检验确认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后,由试验室向设备物资部、安质部提交检验报告单后,方可使用。
2.3.4 检验方法符合GB/T18046-2008《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标准中的规定。
2.3.5 检验结果评定
2.3.5.1 符合本细则2.3要求的为合格品。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评定时以复检结果为准。
2.3.5.2 凡不符合本细则2.3要求的磨细矿渣粉为不合格品,不得使用。 2.3.6 运输与储存
磨细矿渣粉在运输与储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储存梁场矿粉罐内。 2.4 细骨料
2.4.1 细骨料选用新农砂厂生产的天然河沙(中砂),要求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其各项指标均符合《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2004]120号)、科技基[2005]101号《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及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的要求。每批不大于600t或400m3同厂家、同品种细骨料,需要进行进场抽验,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进场全面检验。每批细骨料进场均按要求进行检验验收,级配符合表2.4-1要求;技术指标及检验频率符合表2.4-2要求。
表2.4-1 级配要求
级配区 筛孔尺寸(mm) 10.0 5.00 9
Ⅱ区 0 1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桥梁有限公司藁城制梁场 工艺细则 级配区 筛孔尺寸(mm) 2.50 1.25 0.63 0.315 0.16 Ⅱ区 25~0 50~10 70~41 92~70 100~90 表2.4-2 细骨料检验指标及频率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检验项目 筛分 吸水率,% 细度模数 含泥量,% 泥块含量,% 坚固性,% 云母含量,% 轻物质含量,%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Cl-含量,% 岩相法 标准要求 符合级配要求 ≤2.0 2.6~3.0 ≤2.0 ≤0.1 质量损失率≤8 ≤0.5 ≤0.5 颜色不深于标准色 ≤0.5 <0.02 无碱碳-酸盐反应 膨胀率<0.10%,直接使用;膨胀率大于等于0.10%且小于等于0.19%时;混凝土中总碱含量不得3大于3.0kg/m,且须进行抑制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以使用;膨胀率≥0.20%,不得使用。 抽验 项目 √ √ √ √ √ √ 全检 项目 √ √ √ √ √ √ √ √ √ √ √ 备注 以质量计 Na2SO4溶液循环浸泡法,经5次循环 折算成SO3,以质量计 12 碱活性 快速砂浆棒法 √ 2.4.2 细骨料的碱活性先采用岩相法检验无碱-碳酸盐反应。再采用砂浆棒法(快速法)进行检验,当膨胀率<0.1%时,直接使用;当0.1%≤膨胀率≤0.19%时,混凝土中总碱含量不得大于3kg/m3,且须进行抑制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以使用;膨胀率在0.2%及以上时禁止使用。我梁场的河砂不存在碱碳酸盐反应,且快速砂浆棒法膨胀率为0.02%,碱活性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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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桥梁有限公司藁城制梁场 工艺细则 2.4.3 首批进场的细骨料必须进行全项目检验,全检项目为:筛分、细度模数、云母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轻物质含量、有机物含量、吸水率、坚固性、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氯离子含量、碱活性;其中碱活性、氯离子含量指标由制梁场试验室委托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铁道建筑检验站或桥梁与基础检验站进行检验,送样数量为20kg。 2.4.4 细骨料试验室抽检项目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则按不合格品处理,不得投入使用。细骨料检验方法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中的规定。 2.4.5 细骨料进场后分批贮存和堆放,设备物资部通知试验室,试验室按取样频数分批取样并进行检验,试验部门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中第4条规定分批检验,检验合格则由试验室向设备物资部、安质部提交报告后方可使用。 2.4.6 取样方法
2.4.6.1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2.4.6.2 从汽车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2.4.7 判定规则
日常检验及复检,各项性能指标都符合本细则的相应类别规定时,可判为该产品合格。 2.4.8 砂的运输、装卸、堆放和使用
砂的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防止离析和混入杂质。砂的使用遵循先到先用的原则。注意区分待检砂与合格砂。 2.5 粗骨料
2.5.1 本梁场梁体混凝土用粗骨料选用舒兰市先锋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质地坚硬的碎石。粗骨料要求为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不具有碱骨料反应的非活性的洁净碎石。粗骨料各项技术指标均须符合JG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2004]120号)和科技基[2005]101号《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其性能指标及检验频率见表2.5-1。每批不大于600t或400m3同厂家、同品种粗骨料,需要进行进场抽验,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进场全面检验。
表2.5-1 粗骨料检验指标及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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