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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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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一、二类医疗技术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 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 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 符合伦理的原则。

三、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医疗技术分 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 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由医疗机构自行制 定目录并严格进行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 者风险较高,由省卫生厅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目录由卫生部制定,需 要经卫生部进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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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四、我院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 责。

五、各科室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六、在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或者第三类医疗技术前,应当向相应 的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经上级卫生行 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在我院实施。

七、各科室在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时,应当提交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一)医疗机构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情况、相 应科室设置情况;

(二)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三)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 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 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 等;

(四)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 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 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五)本机构医学伦理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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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医疗机构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经相 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后30日内到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诊疗科目项下的医疗技术登记。经登记后医疗机 构方可在临床应用相应的医疗技术。

九、医疗机构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 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批准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 告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 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

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二)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 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三)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四)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五)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六)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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