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山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客观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提高绩效考核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现就我街道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及原则
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围绕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目标,通过建立以效能为核心,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管理,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行政环境,树立公务员高效公正、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促进街道“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群众评议和领导评价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 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参加绩效考核的人员是:街道办事处国家公务员和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编人员及享受公务员待遇的其他人员。
三、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应以履行职责情况为基础,突出工作实绩,内容包括工作业绩、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工作效率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是指是否能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岗位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工作任务是否饱满,业绩是否突出,是否受到表彰奖励等方面情况。
服务态度,是指对服务对象态度是否端正,是否能做到态度和蔼、认真接待、热情周到、诚实守信,是否
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质量是否优良,是否处处维护公务员良好形象等方面情况。
敬业精神,是指是否热爱本职工作,是否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是否熟练掌握所承担的工作业务,是否能熟练应用现代化办公手段,工作态度是否积极主动,工作作风是否勤奋扎实,是否有创新意识以及工作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和出勤率等方面情况。
工作效率,是指是否能够创新思维,改进工作方法,是否快速、准确、及时的处理行政事务,能否按规定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等方面情况。
廉洁自律,是指是否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廉洁从政方面的有关规定,有无违纪行为。
(二)考核标准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优秀:熟悉业务,工作任务量较大,工作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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