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教育评价是根据一定的教育价值观或教育目标,运用可行的科学手段,通过系统收集信息资料和分析整理,对教育活动、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进行价值判断,为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教育评价对教师与学生的意义都十分重大。恰当的评价能够帮助师生发现教与学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矫正不当言行,实现师生的共同发展与进步。 一、教育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教育评价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引领师生成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过往的教育评价中存在一些问题,对教育目标的实现、师生的成长以及学校的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结构失衡和标准模糊。 1.教育评价中的结构失衡
任何评价都是由一系列重要程度不同的指标按一定比例构成的,评价者通过各项指标,对某项工作做出全面评估。结构失衡是指评价中的某些指标被严重弱化甚至忽略,而另一些指标被过度强化甚至无限放大,使评价结果不能如实反映工作全貌的现象。这在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中都有体现。
一是对学生评价的结构失衡。对学生的恰当评价应该认知与情感并重,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并举,这样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整体面貌,并科学推断其发展前景。但是很多评价更关注学生的
学习成绩,严重忽视学生情感发展和实践能力,甚至走向“一俊遮百丑”的极端――只要学习成绩好,就是好学生。 二是对教师评价的结构失衡。按照《教师法》和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一个合格的教师必须是一个全面发展的教师,必须既能做好教学工作,又能做好教育工作;既能教好国家课程,又能开发校本课程;既能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也能做好教育教学的研究工作;既能通过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实现自身的发展,也能与同伴交流与分享经验,实现共同发展;既能做好研究性学习的指导,也能做好学生社团活动的指导等。但是现实中的很多教师往往只停留在教好国家课程、做好班主任的层面上,对于开展教育科研、开发校本课程、指导学生研究性学习、组织学生社团活动等工作关注不够,甚至完全屏蔽。教师做出这种选择的主要原因在于教育评价的结构失衡。得到学校较高评价的教师往往是班主任和教学工作突出的“主科”教师,而其他的非“主科”教师,即便在开发校本课程、开展教育科研、指导学生研究性学习、组织学生社团活动等工作方面做得更好,也很少甚至完全没有机会得到积极评价。给予班主任和教学工作突出的“主科”教师较高的评价本身没有任何问题,问题在于开发校本课程、开展教育科研、指导学生研究性学习、组织学生社团活动等工作也是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重要内容,甚至是占学分比重最大的内容(如研究性学习),为什么同是完成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任务,却得不到平等对待?
2.教育评价中的标准模糊
教育评价的另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标准模糊或标准太抽象,也可以说是弹性太大,可操作性差。尤其是对教师工作的评价。以某校教师年度考核评价为例(见表1)。
为了做好教师的评价工作,该考核评价表的设计者应该是下了一番功夫的,一是将教师的工作分解为若干方面;二是根据每项工作的重要程度确定了相应权重;三是要求教师按照该表的赋分标准为所有教师打分;四是将全体教师的分数排序,以确定优秀、胜任、合格、不合格的等级。总体来看,这个评价表既考虑到教师职责的方方面面,又突出了学校工作的重点,最后的评价结果应该不会太离谱。但是,从科学性来看,这个评价表仍然存在缺陷,那就是标准过于抽象,以至于有些评价根本无法操作。比如从哪些方面看出教师政治思想先进或落后?从哪些指标看出教师职业道德是否高尚?教师在赋分时只能凭着各自模糊的感觉,这样就不够科学。有些甚至会造成很大误差。比如教育科研工作,教师赋分基本上不能客观反映学校教师的教育科研状况,甚至可能南辕北辙。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即使是对评价工作极为负责的教师在这部分赋分时也往往是模糊的,对学科教学突出的教师一般都会给满分,但事实上这些教师很可能在一个学年里都没有发表过文章、没有参与过课题或其他与教科研相关的工作,仅仅因为教?W成绩突出就轻而易举地获得了另一项目的满分。而对那些积极参加教科研工作,但教学成绩不太突出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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