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电气化施工维修作业制度和安全防护标准,按照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原则,在列车通过时,列车径路上方的接触网(含腕臂)上严禁有人。
40.供电人员进行步行巡视设备时,严禁攀登支柱等接触网设备。当发现接触网上有异物时,必须并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并使用绝缘工具处理。 四、工务部门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41.在电气化铁路上,线、桥工区应备2—4套绝缘靴、绝缘手套,妥善保管,并每半年由供电部门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测试。打连接线时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 42.在电气化区段进行整组更换道岔、成段更换钢轨及其他影响供电、电务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和作业,必须有供电和电务有关部门配合并采取安全措施,工务部门必须按规定连接好横向和纵向连接线,方准施工,同时站内停留的电力机车应降弓。施工结束开通前,必须经供电和电务部门确认后,方准撤除连接线
43.在电气化铁路上,换轨如需拆开回流线时,必须有供电部门在场配合并负责监护。在未设好分路连接线之前,不得将回流线从钢轨上拆开。拆装回流线的工作,由供电部门完成。
44.线路上单根抽换轨枕、找小坑、改轨距或进行其他作业时,应注意电气化及信号装置的接地线及轨端连接线,必须保持正常连接;如需临时拆除接触网接地线时,施工单位与供电部门配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准开工;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恢复接地线,拧紧螺栓并达到合格后,方可结束施工;如接地线需焊接时,由供电部门负责完成。 45.大机清筛、捣固、换碴等作业时,必须有供电部门配合,并在封锁点内进行。严禁碰撞接触网(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线,因施工需要拆开接地线时,必须经供电部门同意后,由供电人员或经专门培训取证的工务人员担任拆装工作。拆除接地线时,应接好临时接地线,临时接地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
46.在电气化区段上,如需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时,必须对该供电区段实行线路封锁,不准电力机车行驶。
47.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使用轨道车拖车装卸钢轨时,所有工具(如撬棍等)不准超过头顶。在不足2米以上安全距离高度,禁止平板车装运钢轨、枕木等卸车作业。使用电力机车边走边卸时,不得将电力机车置于所卸车辆的后部。 48.在进行隧道的检查、补漏、铺砌、油刷标志、刨冰及隧道口的粉刷装饰等工作时,使用高梯、搭设脚手架与接
触网间距不足2米时,必须在接触网停电后作业。
49.电气化区段进行开山放炮、清除山体危石、砌挡墙、搭脚手架、伐树等作业时,必须与供电部门商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0.在电气化区段进行圬工养生等作业时,禁止向接触网带电部分2米范围内泼水、喷水。
51.在电气化区段进行桥梁检查时,上下墩台应通过检查梯,禁止通过接触网支柱上下。 五、电务部门人身作业安全措施
52.在电气化区段的有关电务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必须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53.在高柱信号机上作业,必须确认信号机构和梯子接地良好,保持人体和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2米、与回流线0.7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4.在轨道上作业,必须保证牵引电流的畅通并设好防护。
55.发现抗流变压器中心连接线(板)和抗流变压器因故损坏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采取保证牵引电流畅通措施后,方准处理。
56.更换UM-71或ZPW-2000A无绝缘轨道电路区间抗流变压器连接线,必须按如下要求事项办理: (1)向车站登记要点。
(2)用回流连接线将两钢轨进行连接或需更换线所连接钢轨与中心连接板进行连接。
(3)回流连接线全部接好后,方准进行更换。 (4)更换完毕良好后,再拆除回流连接线。
57.更换UM-71或ZPW-2000A无绝缘轨道区间抗流变压器或SVA等电位线,必须按如下要求事项办理: (1)向供电调度要停电命令。
(2)如果是带吸上线的等电位线,必须与供电部门联系配合。
(3)给点命令下达并确认停电后再进行更换。 58.更换带等电位线SVA或抗流变压器,必须按如下要求事项办理:
(1)向车站登记要点。
(2)用专用连接线将钢轨与等电位线连接 (3)用回流连接线将钢轨连接。 (4)连接线连好后方准进行更换。
相关推荐: